殷菱到是不着急揭穿王君宁的把戏,反而是好友夏可可听不下去了直接回击道,王君宁是吧?人家郑先生都解释了,他和我们家殷菱没关系,你怎么还这么强词夺理呢?说严重点,你这是诽谤,你说话可要讲证据!
看来你们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王君宁更为得意起来。
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最好越多人看到越好,她今日就是要让殷菱在业界丢脸,好一解心头积压了许久的那口气。
王君宁故意高声说道,各位前辈同行都来评评理,看看到底是我的问题,还是殷菱的问题。
这个世界上永远都不缺围观八卦的人,就算是律师也一样。
王君宁这么一闹,吸引了不少的人过来驻足围观。
等看到人都差不多了,她才慢条斯理的拿出手机说道,本来嘛,我是不想把这张照片拿出来的,是你们非要证据的,那我就拿出来给你们瞧瞧好了。
她点开手机里的那张照片,调到了最亮后举起来给众人看,大家看一看,这就是郑先生和殷菱一起出入的画面,当然我也不是有意要拍她们的,这张照片也是哪天无意之间拍到的,你们看看,他们之间,不是情侣是什么?那么亲密。
照片上,郑与寻正弯腰给殷菱开车,一双眼睛正深情的看着殷菱,似有数不清的绵绵情意在里面。
而殷菱则低着头,正要上车,表情看得不是很清楚。
不知内情的人看到这么一副画面,的确会把他们当成是情侣。
郑与寻看到那张照片,脸刷的一下就红了,着急的解释,不是她说的那样,我和殷小姐没什么特别的关系,当然我不否认我对她有倾慕之情,可这只是我的事情,和殷小姐无关,她是无辜的。
大家都听到了吧?郑先生自己承认对殷菱有倾慕之情了,所以他们公司那个涉案金额庞大的经济纠纷案交给了殷菱,是不是不合适?这不仅是对对方律师的不尊重,也是对法律的不尊重。王君宁一股脑儿的把大帽子往殷菱头上扣。
今天来的人里面正好也有负责这个案子的对方律师,听到王君宁这么说,立马站出来指责道,既然郑先生和殷律师是这种关系,至少也应该避嫌一下的,你们这样处理是不是不太合适?我个人建议,郑先生还是换个律师比较好,至少在法律上,大家都是公平的。
真不是你们想的这样郑与寻都急了。
他着急的不是自己,而是殷菱,他怕因为自己的关系让殷菱被业界指责,在业界抬不起头来。
其他人也在议论纷纷着。
这种关系的确应该回避一下,会影响到律师和法官的判断。
郑先生大可以考虑一下我们律所,我们律所多的是有能力的律师呢,还有许多律师打过很多类似的经济纠纷案件
郑先生,我们律所也不错的。
这个殷菱,是不是思行律师事务所的那个殷菱啊?
好像是的。
方思行这人,本来就行为不正,有这种关系其实也很正常,而且我听说这个殷菱最近一年势头很猛,长得又很好看难不成这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关系?
难怪啊,郑先生的这个案子,当时是多少事务所想要争取的案子啊,怎么就落到了思行的殷菱手上呢?原来是有这么一层关系在里面呢
呵呵
多少不堪入耳的话语都落到了殷菱的耳朵里。
这些人人前人模人样的,背后都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那种人。
殷菱早就见识过了,所以一点都不在意。
到是夏可可,听到这些人这样污蔑殷菱,很是不爽,你们说话都注意点,亏你们还是做律师的呢,不要听风就是雨行吗?
舆论似乎都往王君宁那边倒了,也愈发的让王君宁得意起来。
她挑衅的看着殷菱,好像胜券在握一样。
殷菱拉了一把快要暴走的夏可可,让她稍安勿躁后,才说道,我与郑先生只是律师和委托人的关系,没有其他任何关系,各位仅凭着王君宁提供的一张照片就做出这样的判断,我表示很失望,毕竟大家都是学法律的,法律讲的是证据,而不是这种看图说话的舆论。
她不疾不徐的一番质问,让议论声少了一大半。
王君宁有点着急的说,郑先生刚刚也承认了,他喜欢你,这点你不可否认吧?
殷菱只是莞尔一笑,不好意思啊,这个世界上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我都要去否认吗?
殷菱,我看你就是强词夺理。王君宁直接发横起来。
事实胜于雄辩不是吗?
郑与寻也跟着说道,之前王小姐一直想要争取我们公司这个案子,我没有答应,而是交给了殷小姐,因为我和我的公司都认为殷小姐更专业,现在看来,的确如此。
你们还真是异口同声啊,还收没关系?王君宁指了指殷菱,又指了指郑与寻,开始不讲道理起来。
有的人业务能力不行,就不要这样诬陷人好吗?夏可可嘲笑的道,丝毫不给王君宁的面子。
谁业务水平不行呢?我看你们就是一丘之貉,郑与寻和殷菱就是情侣关系,被我揭穿了还不承认!
殷菱都不想跟王君宁一般计较了,毕竟很浪费自己的时间。
怎么了?没话说了?被我说中了?你们继续装啊!王君宁不依不挠的逼迫着殷菱。
连夏可可都觉得这女人太烦了,这世上怎么就有这种女人呢!
什么时候我的女朋友,成了别人的情侣了?
现场突然响起了一个男人的声音,沉着又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