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当然不是单纯的白给。
虽然他不像原主那样是恩瑟葛朗台,但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
真相是,他回想起原主给手下重臣订婚宴送白条的行为,决定从现在开始,克服原主的屑感,养成“花该花的钱”的习惯。
30银,是他为自己这次达成目的所定下的花费上限。
在达成了自己目的的前提下,他可以自由支配这笔钱的走向,比如……
为这个不那么美满的世界缝缝补补。
倒是老板一愣,似乎明白了什么。
片刻后,他摘下了自己挂在腰间的佩剑,笑骂着朝路易丢过去
“拿着,大少爷,我这老家伙还用不着人同情。”
路易轻笑着接住,说“以前的佩剑?”
“现在用不上了,卖了正好。”
路易多扫了两眼,最后说“24银能买到这样的趁手好剑?”
那老板再次露出那去皮杏仁般的牙齿,龇牙笑道
“买不到,但一把剑也买不来一颗善心。”
路易若有所思,点头“那这把剑我留下了,希望它能时刻提醒我,不要忘了自己的本心。”
“对头,年轻人就该这样。”老板大笑,片刻后目光微微收敛,严肃的说,“对了,给你个提醒。”
“嗯?”
“你如果想出去冒险,我建议你别去帝都外的龙骨草原,我这腿,就是在那里丢的……”
路易看向了威廉。
威廉低头说“那是帝都外一处资源区,以前帝国在那里杀死过一条纯血龙种。”
“很危险?”
威廉迟疑了一下“不,恰恰相反,那里应该没有威胁了才对。”
路易看向了摊主。
摊主拍了拍自己空荡荡的裤腿,苦涩的说
“我以前也是这样认为的。”
“是什么魔物吗?”
“我……不知道,是它吃饱了,我才有机会逃出来的。”
“没上报公会吗?”
“他们说没找到,后来过去的冒险者也没遇到那事,但我确信,那东西还在那里。”
路易点头“明白了,我会记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