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巴伦回到伦敦之后,回复给了高盛集团的CEO,对于收购优尼科公司的事情,他们认为目前对于这个规模的收购,联合能源集团还没有做好准备,需要暂时观望,进行更进一步的评估。
这倒不是巴伦真的就对联合能源集团并购美利坚的优尼科公司不感兴趣,毕竟假如能够完成这一次收购,对于联合能源集团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联合能源集团加上优尼科公司,绝对是一加一大于二的组合。
只不过在之前针对优尼科公司持股股东,以及其背后的资本所进行的调查结果,果然证实了巴伦的某些猜测……
在表面上看,优尼科公司同包括领航集团、贝莱德集团这些资本,并没有太大的关系,但事实上,优尼科公司的许多股东,背后都有领航集团的身影。
根据推测,领航集团以及其“盟友”,至少控制着20%以上的优尼科公司股份。
这样就能够理解为什么高盛集团在这一次事情之中如此积极了,恐怕他们除了是想要在帮助联合能源集团收购优尼科公司的过程中,赚取包括服务费、融资利息在内的收益之外,还有就是领航集团也是不满足于仅仅在联合能源集团中目前5.8%的股份,而是想通过这一次联合能源集团对优尼科公司的并购,换得更多的联合能源集团股份。
毕竟,这种将近200亿美元规模的并购,肯定不可能是完全使用现金来进行收购的,换股也是必然会存在的手段……
将手里的优尼科公司股票,换成联合能源集团的股票,这对于领航资本的诱惑更大!
因为稍具分析就能够看出来,雪弗龙和优尼科二者合并,其互补性相对另外的中海油和联合能源集团来说,会更少一些,二者合并,必然会有重叠的业务部门。
在这些之中做出选择,就像是当你回到谷歌公司刚刚上市的时候,你拿出同样的钱来选择购买微软或谷歌的股票,该怎么选择,恐怕大家都会清楚的。
毕竟相对于雪弗龙来说,联合能源集团和中海油公司都有一个最大的劣势,那就是他们都是属于外资企业。
在收购优尼科公司的过程中,无论是联合能源集团还是中海油,势必会令美利坚当局对他们的收购,就是否会影响“国家安全”而进行审查。
因为首先,优尼科在美利坚本土的石油产量不到其全部产量的1/3,占美利坚总体的销售额不到1/100。
既然是这样的话,巴伦就不急于太快的让联合能源集团加入到这场收购之中了。
其次,美利坚有战略资源储备,但实行招标制,优尼科从来没有参与过投标,而且优尼科没有下游炼油和化工业务,不给美利坚政府或者军队提供化学品、燃料和航空油。
另外,优尼科国际部分的油气也不销售给美利坚国内。
在原时空的时候,事实上中海油收购优尼科公司会威胁美利坚“国家安全”的提法是非常可笑的……
优尼科使用的石油工业技术也不能用到军事上,优尼科同样也没有任何协议给美利坚政府和军队提供服务。
因此这一次收购,从美利坚国家安全角度上,完全不存在问题。
但最后他们依然因为种种原因,不惜修改其能源法案,来阻止中海油的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