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江白砚和施云声告别后,施黛回到卧房,独自绘制了十几张符箓。
画符需要心诚神随,她一经开悟,配合原主的记忆,下笔熟稔了许多。
在房中苦练半个时辰,渐渐地,施黛参透了点儿其中的窍门。
阿狸趴在一旁观摩,喜形于色:“不错不错,你上道得很快。”
画完最后一张火符,施黛长出口气:“是之前那位‘施黛’的底子好。”
阿狸无法向大昭的原住民透露未来,只能靠她这个异世魂魄扭转灭世的死局。
在回溯时空前,它曾得到这具身体原主的应允,把施黛召唤而来,至于原主,去了二十一世纪施黛的身体里。
在那边,原主将得到施黛的记忆,重活一回。
不出意外的话,对方应该在警校成功报到了。
看了眼桌上的符箓,施黛收回思绪。
画符需要消耗大量灵气,她练习一阵,这会儿浑身上下没什么力气,没法继续。
但好不容易有所突破,施黛的劲头还没消,视线在符纸间转悠一圈,决定试试它们的威力。
她画的大多是雷符和火符,断然不可在房里使用,否则木头遇火,准得引发火灾。
思量片刻,施黛去了练武场。
冬夜寒凉,她出门时披上厚绒绒的兔毛披风,走出卧房的瞬间,还是被冻得一个激灵。
今晚月色很好。
明月衔在云头,漾出柔黄的光晕,夜风拂过路边的梅花花枝,送来熏然淡香。
施黛抱着阿狸一路前行,临近练武场,居然望见一道熟悉的影子。
身姿颀长,白衣萧然,正是江白砚。
他刚从练武场出来,不同于平日的一丝不苟,额发凌乱,沾染了夜里的雾气,有几分湿意。
没想到会和他偶然遇上,施黛笑着打招呼:“江公子,你去练剑了?”
她十分敏锐,感应得出江白砚尚未散尽的剑气。
江白砚:“嗯。”
他语调轻,表情也是寡淡,对深夜相遇不甚在意,目光一瞥,望见施黛斗篷上的几点微光。
兔毛斗篷通体雪白,用银线绣有逶迤的云彩,被月光照下,亮盈盈很是惹眼。
施黛露出了然之色:“果然刻苦。”
天赋异禀又不忘苦修,难怪江白砚能成为镇厄司出类拔萃的天才。
她想起不久前追捕傀儡师的情形,脱口而出:“你不是受了伤?”
练剑的话,伤口会迸裂吧?
伤势未愈,江白砚的面色稍显苍白,淡声应她:“无碍,参悟剑意而已。”
悟剑需要静心,凝神冥想即可,不会影响伤痕。
——这是应付施黛的场面话。
他因书房里的古怪感知心生困惑,出于习惯,借由练剑来压抑思绪。
当意识被剑法占据,辅以伤口撕裂的痛楚,江白砚已记不清那一瞬息的微妙感受。
施黛闻言颔首,心下一动:“江公子,你有空吗?”
江白砚抬眼,没出声。
“回房后,我又画了几张符。”
施黛从袖中掏出两张澄黄符纸:“我不清楚它们的效力,如果你有空,能不能用剑试试?催动剑气就好,不必挥剑。”
符师的经验和心境不同,画出的符箓效果也不一样。
她本欲在练武场里通过木人和靶子来试用,但它们全是死物,一点即燃,探不出具体的境界。
与之相比,江白砚的剑更接近实战对抗。
江白砚道:“可。”
他神色疏淡,似乎天生没什么情绪,右掌合拢,拔剑出鞘。
剑气犹存,如月破云来,划破夜幕。
施黛挑了下眉。
她见过这把剑好几次,回回都在千钧一发的捉妖间隙。施黛对它最大的印象,是凛冽锋利,气势难挡。
还时常沾满血迹。
现在看来,长剑清光四溢,如同被月色洗涤,十足惊艳。
施黛小声赞道:“好漂亮。”
江白砚轻笑:“漂亮?”
此剑诛邪无数,也杀人如麻。
听她如此称赞,江白砚心觉好笑,没出言反驳。
“嗯。”
施黛说:“看上去,可以轻松除掉很多妖魔鬼怪的样子。”
她当然不会单纯地认为,越美观的剑越是好剑。
捉妖一事凶险万分,比起花架子,施黛更喜欢锋锐强势的东西。
而江白砚的剑,有种浑然天成的杀意,斩过诸多妖魔,依旧像新铸一样明锐耀眼,对她很有吸引力。
江白砚没开口,倒是他手里的长剑发出一声嗡鸣,似在附和她的话。
施黛微讶:“它这是……在回应我?”
剑刃清鸣,江白砚嗓音平静:“嗯。”
借着月色,剑气柔和了三分。
施黛笑道:“它听得懂我们说话?”
江白砚食指搭上剑柄,指尖轻轻扣动,无声安抚剑意。
他道:“剑可感知气息。”
大昭万物有灵,果真不假。
施黛恍然点头。
两人没再多言,江白砚腕骨一动,凝出剑气。
施黛做好准备,并指夹起一张黄符。
倏然剑起,剑气流转,灵蛇般袭入夜色。
施黛看准时机默念法诀,伴随一声敕令,火符挥出。
此举仅仅为了试验符箓的威力,两人都在刻意压制力道,连简单的过招都算不上。
符火靠近,剑气如霜华呼啸而至,两两交融。
江白砚的剑看似纤薄,实则有桀骜不驯的戾气,感应到符火,宛如水波涤荡,泛起阵阵涟漪。
再眨眼,剑气消散,火光湮灭,化为一缕青烟。
压制住了。
施黛眉间现出喜色。
她的法诀并不纯熟,却已初具雏形,有了与剑意抗衡的实力。
从穿越的第一天起,施黛一直在苦练符法,眼见有了回报,心情大好:“谢谢江公子。”
在这之后,她与江白砚又尝试了几次。随剑气不断加强,施黛渐渐感到力不从心。
她来大昭没多久,非常有自知之明,没打算一口吃成胖子。
几轮交锋后,施黛粗略摸清楚自己的底细,心满意足:“多谢。”
她说罢低头,望向江白砚右手,朗然笑道:“也谢谢你的剑。”
不愧是江白砚。
施黛久违地有了和学霸一起刷题,成绩突飞猛进的感觉。
夜色深重,云朵遮住了半边月亮,只余朦胧微光,银屑般洒在地表。
剑锋两侧光晕萦回,听施黛说完,又发出清越的鸣响。
施黛笑意更浓。
她懂了。
相较于江白砚的喜怒不形于色,这把剑要实诚不少,一被人夸奖,就嗡然作响。
好像……还挺可爱?
江白砚道:“不必。”
“夜深了,你早点休息。”
施黛往掌心呼出一口热气,不忘提醒:“受着伤,参悟剑意不急一时嘛。”
她弯起柳眉:“我虽然失了记忆,但符术慢慢有所进益了,今后咱们一起行动,不会拖后腿的。”
施黛说得轻快,泠泠的笑从瞳底淌出来,像灿然的焰。
江白砚看她一眼,旋即移开视线:“嗯。”
这人一如既往很难猜。
读不懂江白砚的想法,施黛收好符箓,和他道了别。
她没立刻回房睡觉,而是按照原本的计划,去了练武场。
——与剑气交锋,施黛测出了符箓的强度,在练武场里,她打算用靶子练习进攻的准度。
如果没有精准度,她三张符打偏两张,相当于竹篮打水一场空。
阿狸打起哈欠:“不说江白砚,你也挺刻苦。”
用一张火符烧毁几丈之外的草人,施黛揉揉它脑袋:“不刻苦怎么行。”
她没有亲眷,从小就明白一个道理——
凡事要靠自己。
施敬承和孟轲固然厉害,江白砚这个队友也很靠得住,可归根结底,施黛本身的实力才最重要。
如今妖魔频出,她在镇厄司捉妖,如果只一味去抱大腿,恐怕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在二十一世纪,施黛可以为了进入最好的警校挑灯夜读、一连打几份工,当下身处大昭,她自然愿意勤学苦修。
有真本事在身上,才让她安心。
施黛在练武场待了半柱香的功夫,等手头符箓耗尽,抱着阿狸回到卧房。
刚到门边,她瞧见一个似曾相识的信封。
是镇厄司的传信。
傀儡师的案子还没破,镇厄司有什么新消息?
施黛好奇上前,打开绘有暗金纹路的黑色信纸,等看清纸上那行小字,疲倦的睡意清醒大半。
施黛:“……哇。”
阿狸半睡半醒,在她怀里蹭了蹭:“怎么?”
“大好的消息。”
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这一天。
施黛把信纸递到它身前,兴冲冲一笑:“我们的临时小队,可以顺利转正了!”
镇厄司以十二地支分设十二司,每司下属三个小队,每队最少四人。
施云声只是跟在施黛身边,不在镇厄司当差。
有施黛、江白砚和阎清欢在,要想凑齐人数成立正式队伍,得有一名新队友加入。
在目前的临时小队里,她与阎清欢都是新人,唯独江白砚有些经验。为了平衡战力,新队友的实力肯定不弱。
“信上说,明天下午未时,去镇厄司集合。”
施黛把小狐狸抱紧,为它挡下冬夜的冷风:“到时候,就可以见到新队友了。”
小队转正是好事,施黛怀着期许,睡了个踏踏实实的安稳觉。
她原以为要等去往镇厄司之后,才能知道新队友的身份,没想到第二天吃早膳时,听沈流霜说起了这件事。
“是我。”
沈流霜吃下一口豆沙包,笑眯眯道:“你们三人资历都不深,副指挥使让我加入队伍,带你们熟悉镇厄司办案的流程。”
施黛霎时笑开:“好呀。”
沈流霜很强。
她只比施黛大了几岁,在镇厄司当差数年,立下过许多功劳。
在施黛的印象里,沈流霜不仅使得一手好刀,并且心思缜密,十分靠谱。
当然,她性格也挑不出毛病,捉妖时沉稳果决,回家以后,是温柔又全能的满分姐姐。
从没遇上过这样的人,施黛很喜欢她。
用过早膳,距离下午尚有很长一段时间。
今天恰好是画皮妖阿春第一次上工的日子,趁着这个间隙,施黛和沈流霜去了孟轲的脂粉铺子凑热闹,顺便带上兴致缺缺的施云声。
脂粉铺名为“皎月阁”。
不出所料,当阿春展示出惊为天人的上妆技艺,不消多时,引得铺中客人连连惊叹。
短短一个多时辰,小姐公子们闻风而来,加上围观的路人,把皎月阁的入口围了个水泄不通。
施黛待上一阵子,与阿春告了别,好不容易挤出人群,在大街上长出口气。
总算呼吸到新鲜空气。
施云声被挤得竖起几根呆毛,晃了晃脑袋。
“生意这么好,今年年底不愁分红了。”
沈流霜帮他捋平头发,温声笑道:“时候差不多了,我们——”
她的话戛然而止,眼神一动。
就在沈流霜抬手的刹那,一道人影陡然逼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探出右掌,飞快拂过。
下一刻,她腰间的钱袋不翼而飞。
皎月阁位于长安城最繁华的东市,店肆林立,软红十丈,吆喝声、谈笑声、私语声此起彼伏。
因繁华热闹,街头巷尾遍布小偷窃贼,而且很容易得手。
来人的动作轻微至极,消逝在人来人往的背景里,像水融进水中。
沈流霜却发现猫腻。
施黛也觉出不对,没等她上前去追,猝不及防,瞥见另一抹影子——
阎清欢身姿如风,从两人身侧跑过,掷地有声:“莫怕,我为你们追回来!”
很好,说出来了。
紧紧缀在窃贼身后,阎清欢双目微亮,加快脚步。
是名列他想要说出口的话本台词第四,主人公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经典语录,“莫怕,有我”!
他和施黛几人撞上,纯属意外。
身为小队里的一员,阎清欢昨夜也收到了传信,目前正在赶往镇厄司的路上。
可巧,他经过东市,无意中望见施黛,刚准备上前打招呼,就目睹了行窃的全过程。
这哪能无动于衷。
然而阎清欢毕竟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公子哥,论体能,怎么比得上长安城里的惯偷。
黑衣男人对东市了如指掌,如同抓不住的泥鳅。阎清欢小命都快跑没半条,咬着牙穷追不舍。
一追一逃,连窃贼也被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扯着嗓子绝望哀嚎:“还追?别追了!又不是你的荷包,至于吗?你若停下,我将荷包里的钱分你一半!”
阎清欢:“呸。”
他追的是钱吗?
既然做了承诺,就没有灰溜溜放弃的道理,这是侠士的一贯作风。
额头青筋暴起,阎清欢累得说不了话,忽地,身旁掠过一袭冷风。
不对。
不是风,是一道青色的人影。
阎清欢:……?
青影迅捷如刀,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绕过重重障碍,直攻狼狈逃窜的黑衣男人。
途经一片拥堵的逼仄之地,为避开行人,人影竟腾跃而起,轻易跳上房檐,再飞燕般跃下,不偏不倚,落在窃贼跟前。
惊吓从天而降,黑衣男人被结结实实吓了一跳,本想转身再跑,被对方一把揪住衣领,抡在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