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独家版权的竞争中,音乐流媒体最终只剩下几家巨头,小平台要么卖身要么凉凉,后来连虾咪音乐也被淘汰出局,沈亦泽更是直接放弃了版权收购,只做独立音乐。
飞飞音乐靠着财大气粗成功集齐了全球三大唱片公司环球、索尼和华纳的独家版权授权,掌握了国内音乐版权的。
因为在音乐版权上占据了绝对的垄断,所以飞飞音乐也在市场竞争中一举超过全娱音乐,且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全娱音乐虽是曾经的霸主,风评也很好,现在的用户数却只有飞飞音乐的四分之一左右,收入差得更多,去年全娱音乐的总收入只有亿左右,远低于飞飞音乐的亿。
国家有关部门早就尝试过打破飞飞音乐的这种事实垄断地位,但是那次出手的效果不太好,原因就在于飞飞音乐在音乐版权市场挖的护城河实在太深了。
去年月,国家版权局约谈飞飞音乐、全娱音乐和乐享音乐,要求这些公司把的版权拿出来做交叉授权。
其实这次约谈的主要目标就是飞飞音乐,飞飞音乐握有超过万首音乐的版权,全娱和乐享的版权数加一块还不及腾飞的三分之一。
但也因为飞飞音乐的版权太多了,即使开放了,也还剩下万首,而国内音乐消费者常听的歌曲在万首左右,所以飞飞音乐便把绝大多数知名艺人的音乐版权留在了手里,只开放了冷门歌曲的交叉授权。
沈亦泽很庆幸当年没有将独家授权卖给腾飞,否则情况只会更糟,可即便如此,飞飞音乐对市场的垄断地位依旧没有改变。
截至年年底,乐享音乐的日活只有一千万左右,全娱音乐不到两千万,而飞飞音乐凭借社交软件的引流和版权的加持,日活早已破亿。
更关键的是,乐享音乐和全娱音乐近三年的亏损分别超过亿和亿,而飞飞音乐年第一季度的净利润就达到了个亿,无论比哪项数据,都根本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资本的集中与垄断对音乐行业造成了巨大伤害,除了稳定发挥的庄逸和江怡宁、余笙等业已成名的音乐人,新生代几乎断代了,出的歌一首比一首口水,华语乐坛近几年似乎挂上了倒挡,一年不如一年。
这是因为占据了垄断地位的飞飞音乐并没有如当年的全娱音乐那般鼓励原创,而是更加关注音乐的投资回报率,怎么赚钱怎么来,根本不会关注音乐本身。
在飞飞音乐的引导下,流量逐渐成为音乐人最重要的评判标准,而非质量。
飞飞音乐的主要收入来源分为社交娱乐服务、在线音乐服务两个部分,所谓的社交娱乐服务就是直播、粉丝经济等衍生娱乐服务,这部分业务占到了总收入的。
在线音乐服务就是广告和音乐订阅,只占总收入的,而音乐订阅服务只占总收入的。
虽然总营收和付费用户都在增加,但平台的在线音乐月活跃人数却在下降,反倒是娱乐业务的月活在逐年上升。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飞飞音乐虽然拿到了国内超过的版权,但也只是把音乐当作流量入口,为直播、粉丝打投等娱乐业务和广告业务进行引流。
比如飞飞音乐就直接鼓励粉丝为偶像和偶像的歌曲打榜,还专门设置了虚拟币和人气榜,引导用户在打投上互相竞争。
这也是为什么飞飞音乐的人气榜、畅销榜等榜单上,排名靠前的都是流量明星。
平台更关注的是音乐的流量,是音乐的商业价值、播放量和转换率,至于音乐风格是大众还是小众、质量是高还是低、词曲高级不高级,腾飞压根不在乎。
相对于传统的音乐人,口水歌和流量明星的搭配才更具商业价值,既然能轻轻松松赚快钱,有几个人会劳心劳力赚慢钱呢?
正如马腾飞所言“最高效的盈利方式,不是用户喜欢什么我们就去生产什么,而是无论我们生产出什么,用户都只能接受,不管他喜不喜欢。”
他几乎做到了。
国家有关部门连续几次对音乐行业出手,根本目标是想让音乐行业良性发展,通过版权正规化合理化让真正的音乐创作者享受红利。
但在实际操作中不仅意外催生出飞飞音乐这个垄断巨头,还没能实现增加创作者收入的目的,甚至飞飞音乐还成了音乐行业的一大障碍。
飞飞音乐通过独家版权达成垄断的事实,而独家版权本身就有不正当竞争的嫌疑,只是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规定,不宜强制执行,但飞飞音乐接下来做的事正好落下了口实。
去年年中,腾飞以估值业务投资中国音乐集团,获得中国音乐集团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的单独控制权。整合后的中国音乐集团更名为腾飞音乐娱乐集团,并于去年年底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此次收购前,中国音乐集团由几个自然人共同控制,收购后,腾飞获得单独控制权,属于《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经营者集中。
根据反垄断法规“经营者集中达到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而腾飞在完成股权变更登记之前并未向相关机构申报,违反《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构成违法实施的经营者集中。
月,市场监管局公布处理结果,飞飞音乐因为在收购中国音乐集团的过程中,没有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因此处以亿元的罚款,并且飞飞音乐必须放弃版权的独家代理权,取消引导消费的明星榜单,限制每个账号单次购买专辑的数量。
腾飞的千亿音乐垄断梦正式宣告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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