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大胡子已经说不出话了。手都哆嗦嗦的抬起来,指着夏清风。
刘素云就满脸自豪地开口说道。“王队长。这是我儿子,刚回来的。我儿子可厉害了。而且也年轻,你看你的拾荒队里需不需要人?让我儿子跟着你出去拾荒怎么样?”
大胡子王福仁的手在刘素云和夏清风之间来回游移。张口结舌,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心里那个苦就说不出了。叫你儿子跟着我拾荒?我跟着你儿子,你儿子都不要我。
这时候,突然一个身影走了过来。拍在王夫人的肩膀上向他比划热。可没比划两下就看到了站在刘素云后面的夏清风。表情立刻和大胡子一模一样,一副大白天见了鬼的模样,这个人正是哑巴李海。
“你们将这块雄虫肉拿走吧。我的父母是不会吃这种东西的。”夏清风冷冷的说道。
他心里有些生气,自己父母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他除了心疼,就是有一股怒气。
所以在心里,对大胡子和这个哑巴两个人。印象一下子就坏了许多。语气也就冷了起来。
“你这孩子怎么说话的?我们两个人平时就是靠王队长照顾才能生存下来。”
“他们让你们住这破帐篷也算是照顾吗?”夏清风用冷声的话反问。对面的两个人。终于知道事情坏了,很明显,夏清风是误解了他们。
大胡子连忙解释道。“不是这样的,你听我们解释。”
大胡子的话还没有说完。突然从远处传来一个嚣张的声音。“王夫人。你们真的挺厉害呀!居然捡到一只完整的熊虫。怎么着?大家都是一个小区住着的。你们就好意思这样全部独吞了。”
大胡子一听这话,心里一惊,转头看去。远处呼啦啦走来几十号的人。当头一个吊儿郎当的年轻人。染着一头的绿毛,穿着更是杀马特的一皮。
上面一个皮马甲儿挂满了叮叮当当的金属链子。下边更是一条皮裤。和脚上的一双皮鞋上,全是镶嵌的金属亮片。脖子上还挂着一条夸张的粗金链子。
“马红怎么来了?”大胡子低声的惊呼道。他旁边的哑巴使劲拍着他的肩膀给他比划。看那意思是说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个事情的,眼看了对面那个马红。已经越走越近,大胡子没有办法,只能硬着头皮迎了上去说道。
“咱们两个一向井水不犯河水,你们原住民过你们原住民的。我们外来人口每个月都会给你们500斤粮食当做租金,难道这还不够吗?”说说话,王福仁已经将手中的那条小小的熊虫肉,不足痕迹的塞到了刘素云的手里。
他没有发现自己的小动作已经落在了夏清风的眼里。立刻,夏清风眼中闪过了一道精光。
“够个屁!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形式。500斤粮食就想在我们天辉小区里住,你要知道。我姨夫霍云海已经觉醒为钻石能力者。而你们的靠山那个沈思雨,他们家族有钻石能力者吗?”
杀马特少年马红脸上歪鼻子斜眼,一副嚣张无比的样子。
“沈思雨?”后面的夏清风一听就要上前,却被刘素云紧紧的抓住胳膊。
“妈,怎么回事?沈思雨在哪里?”夏清风小声的问自己的母亲。刘素云紧张的看着那个马红。脸上全是担心的表情。却还是低声地给自己儿子解释道。
“儿子,你放心吧。思雨,没有事情。这些年,就是靠沈思雨照顾我们两个,我们两个才能生存下来。你不要看我们生活的帐篷这么差。其实,思雨也不好过,就像前面的王队长,他们住的也并不比我好。”
“看你们这一群傻样子。可能还不知道吧。今天中午,沈氏家族的沈思雨就会嫁给我姨夫霍云海。从今以后,沈氏家族就归我们霍家了。同样的。你们这些外来的幸存者也都归我马红管了。你们以后每天出去拾荒。收获全部交给我,由我来分配。个天辉小区,以后就是我马红说了算。”
这时候对面的杀马特少年马红再次爆出了重料。让在场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一脸震惊的不可思议。
沈思雨会嫁给霍云海,其中反应最强烈的当然还是夏清风,沈思雨是自己的未婚妻。夏清风也顾不上听自己母亲的解释了,直接甩开刘素云的手走了过去。
他走到马红面前三四米的地方才停下来。问道。“你刚才说的是真的。”
“你他妈谁呀?从哪儿冒出来的?我怎么没有见过你。”马红感觉自己正是志得意满人生巅峰的时候。以后这个天辉小区就是自己说了算了。态度更是恶劣的无限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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