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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以龙之(1 / 2)

“我们……完蛋了……”

寻荒影的爪子拉扯着长羽枫的头发,那悠长悠长的白发被拉扯起来,连着发根,却也随风飘动。

好在神明不会掉头发,不然现在长羽枫已经要被寻荒影拉扯成阴阳头了……

只是这份拉扯头发的疼痛,让长羽枫的精神越发的清晰。

大敌当前,他不得不快去的准备自己的武器。

他将天诛之矛的刀柄藏在自己的腰后,然后将一把足够锋利的双手剑插在地上,还有一些可以释放烟雾的药丸——必要的时候,可以回到三千宫阙——唯一的退路。

“你怎么慌起来了……”长羽枫捏成拳头,说好不好的也不给寻荒影一点好脸色,他这个人……这只狼,没别的本事了么?就会大呼小叫。

长羽枫看了看身后,峡谷的这一段,都空空如也,本也不应该出现人来,琳儿他们最好是离开了这里,马上离自己越远越好。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人喜欢当侠客呢,让已经所爱的一切都在提心吊胆中度过……都在敌人追杀的噩梦中度过,这是何等可悲的事情。

侠客的一声,好像只有酒和长歌,因为杀戮之中,只有纵酒放歌才能抚慰这心中的悲凉。

为他人谋利的侠客一定是苦着脸的,不存在任何一丝一毫的笑脸,因为他要和反抗者做斗争,要和同行做斗争,要和叛徒做斗争,每一个侠客真心笑的时候一定是那个侠客已经被仇家刺穿的时候……

因为那个时候,这种永无止境的追杀才会终结。

那个时候,侠客的心才能够解脱。

因为死,能够将他身上的重担沉重的放下。

如果有人喜欢打打杀杀的世界,那一定是个还没有长大的蠢货,如果有人喜欢弱肉强食的世界,那一定是个没有脑子的坏蛋。

凡是喜欢这两种世界的人,不是蠢便是坏。

长羽枫现在就是处在一个非常可怕的逻辑之中,他现在独当一面,就不能有任何的羁绊,因为他所要面对的敌人绝对是个顶个的高手,他所有的一切都会受到牵连。

只要是支持他的都会被陷害,只要是站着他这一边的,都会被戴上沉重的枷锁,只要是愿意与他为伍的,都必须承受非人的折磨。

没有人喜欢被追杀。

追杀不是简单的两个词。

而是暗器与狠毒的结合。

他不能喝任何一滴别人递过来的水。

他不能吃任何一口别人递过来的东西。

他甚至是不能相信任何他以前从未见过的人。

因为它们随时都可能被别人下毒,致幻,甚至是爆炸,摧毁他自己,甚至是他身边的一切。

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因为长羽枫没有成本来试错。

这个世界上自己乱吃东西“无缘无故”死在自己手上的其实数不胜数。

自己架势龙车摔死在山崖间的,更是何其之多,再有一些自命不凡的人,总是不拿别人的提醒当一回事,被轰死在魔法弹下的总是一根指头数不完。

,你说他们不小心,情有可原,你说他们坏,那大可不必。

或许这个世界上真的有“死神”这种东西,他们就像是被象征着死亡的“阎王爷”操控。

阎王叫你三更死,准没有人能够活到五更。

真实而又存在的一种死法,唯独有一件最让人不能接受,那就是蠢死的:好言难劝将死鬼。

长羽枫可不能让自己身边的人因为自己的蠢而死亡,他支开了自己身边的人。

琳儿,艾瑞卡,莉莉娅,伊莲。

她们四个一人代表着自己的一种感情,这些感情并不是凭空而来的,而是自己所得到的“羁绊”,在那些轮回里,他所能够接受的一切,就是这些认识的人给予自己的“陌生”的羁绊。

他们在他的人生里存在,也就是那穷尽一生来寻找的——可能性。

琳儿,那个指引自己走向明天,走向这个自省自悟的长羽枫,她的每一次出现,和每一次触动,每一个善良的笑意,都是对于他最大的鼓舞。

艾瑞卡,这个名为瑞瑞的女孩子,穿梭于时空的亲情,这一点一滴的相处,这亲如骨肉的恩情,就像是筋与骨肉,不可分割。没有人能够自私自利,尤其是面对家人。你的家人可能并不完美,但是她爱你,一定是爱的最深沉,这种爱,胜于陪伴。

莉莉娅,这个在她的眼里发光的男孩子,这个穿着蓝色衣裙的女孩子,这个目光总是跟随的女孩子,这个感觉全世界都暗淡下来,只能看到他的女孩子。

好像有那么一些一见钟情,但是爱如潮水,或许朝夕相处之间,长羽枫的优点与缺点都会在她的眼里出现,那份美好之下的瑕疵,或许给她不那么好的体验。

但是她或许还是会相信,一块发光的玉石,在黑夜里,并不会因为裂痕而失去美好。

这三份爱意,都深沉的让人惊讶,或者说它们同时出现在这里,也便是要告诉长羽枫,等待着,他的命运,一定会准时的,像是死亡一样到来。

他可以拥有这些……

但是又必须抛弃这些。

这就是她们存在的意义。

没有人会觉得这很残酷,最多是于心不忍,将所有的可能消灭。

因为她们还小,她们自然也不懂得【爱】。

爱,是一个多么可怕的词汇。

它让相望之人流泪,它让背影成为垂暮之年的拥别,它让生者祈求来世,它让梦里,皆是美好。

爱,有时候太过于残酷,因为得到了爱的人,总是痛并快乐着。

一旦失去爱,那些残酷的,也就变为了乌有,因为没有爱的世界,总是空空如也。

长羽枫沉寂着,等待着阿缪忒亚斯的到来。

他不知道来者叫做阿缪忒亚斯,他知道来了一个可怕的家伙。

地字阶的阿缪忒亚斯,对于水字阶的长羽枫来说,绝对是可怕的敌人,虽然不至于动动手指头便将长羽枫杀害,但是长羽枫想要赢,绝对是毫无胜算。

可悲的作者并没有给予长羽枫足够强大的能力,他的精神力,也无非是一种自省自悟的思考力,而不是真正的强大力量。

一个没有正确想法的人,就算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也会被力量吞噬。

一个拥有了正确想法的人,就算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也会被力量所吞噬,因为力量本身,就是用来杀戮的。

从远古时代开始,人们学会了使用武器,他们制造战争,一而再,再而三的将力量奉为图腾,这是生存的本能,也是力量杀戮的本能。

如果刀枪棍棒斧钺钩叉的使用不是为了杀戮,那就毫无意义,便一定会被时代所淘汰。但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那些入侵者又不得不死在保护者的手中,因为入侵者该死,刀枪棍棒斧钺钩叉也就成为了旧时代的眼泪,它们变为了一枚一枚的魔法弹,将入侵者赶尽杀绝。

或许……历史就是这样,一直在死亡之中探求历史本身存在的意义。

那些被人类定义出来的文明,到底是遥望而不可及的灯塔,放灯塔塌陷,也就只有回到最质朴的时代——朋友来了有美酒,敌人来了有猎枪——历史也就向来如此。

来者,阿缪忒亚斯,不是朋友。

不是朋友,也不一定是敌人,但是只要是来找长羽枫的,一定是敌人。

长羽枫很少有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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