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端着鲜美的鱼肉,鱼腥味的鲜甜飘散出来。右手是一只鲜嫩的稚鸡,煮的刚刚熟,骨头之间一定还带着血丝,最是鲜美细嫩。酱汁儿用了鸡汤作为基础,浇在鸡身上,几缕热气化作白烟升腾起来,带着异香飘荡开来。
霍去病一闻,眼睛都直了,长戟指着李广利,但眼神还是直勾勾的盯着两盘菜。
一个声音在心底响起,一定要搞死李广利,这小王八蛋,老子饿得眼冒金星,你还有钱吃鱼吃鸡喝美酒,这仇恨值简直是逆天了。
石化的老板端着菜愕然道:“见过强盗,也见过流民劫道,可您这样独自一人拿着长戈来打劫包子的,全天下怕是也没有第二个人了。”
李广利本来在狂笑,却被老板一句话给噎住了,李广利一眼认出这不是戈,戈是什么?一支部队几万戈手人手一只。这东西叫戟,只有冲锋陷阵的将领才能使用,瞧这成色,还显然不是一般将领,李广开始觉得这个毛贼不那么可笑了。虚起眼睛细细打量,麻布遮住口鼻认不出来。眉宇之间却觉得有些熟悉,一股寒意从背脊直冲后脑。额头瞬间冒出一层细密的冷汗,伸手握住腰间剑柄喝道:“病大虫,好胆……”
几个卫士一听,登时紧张了起来,我靠,搞不好今日要死在这儿了。
老板自然没有了解两人之间的渊源,只当是个闹剧,将手里的菜放在桌上,回身去灶火处端起一钵粟米饭,又往桌子上端,头也不回的说道:“兄弟,别闹,你看你哪里有个江洋大盗的样子,快走吧,别惹得贵客不高兴。”
霍去病决定兵行险着,若是凭着一口义气,强行冲上去,开始打的时候应该能占上风,可撑不了几个回合便要力竭。那时候就不是强提一口真气咬咬牙就能扛过去的。肚里没食儿这东西不科学,没营养就没有能量,没能量就没体力。
霍去病提着长戟,迈着装出来的沉稳的步子走过来坐下,将长戟插在一边,冷哼一声,死死的盯着李广利,左手扯下蒙在脸上的麻布,右手伸去扯下一只鸡腿,塞进嘴里咬了一口,嚼也没嚼就吞了下去,直把整个鸡腿上的肉分两口吞了下去,才扯下另一只腿大嚼了起来。
那一团肉顺着食道往下面落,没嚼得烂便落得慢,在食道中顶的有点堵。又咽下一口嚼碎的咽下。劈手夺过李广利手边的酒壶,咕嘟嘟灌下半壶。
酒一下肚,如一团火一般把食道的东西通通冲到胃里。温过的酒发散快。一股暖流充斥了全身。酒这东西是粮食的精华,营养和能量还是很充足的。
霍去病知道,就凭这半壶酒,几块肉,就能将这些鸟人通通给弄死,顿时心下大定,好整以暇的拿过装着粟米饭的钵,就着鱼肉鸡肉,狠狠的往嘴里扒拉了几筷子粟米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