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秦爷爷,明天陪我出趟远门,目的地是万山省的一个小村庄。”挂了电话,施晴大喜道。
“万山省?”秦朗蹙眉道:“这里距离万山省可不近,有一千多公里,你到那里有事?”
“当然咯!”施晴脸上瞟着难以掩盖的喜色:“我要去买一张秘方,这个秘方将会决定杏林集团以后的发展,对于我和杏林集团来讲,都非常重要。”
“既然购买方子,为什么要你亲自过去?千里迢迢的,直接派手下过去不行吗?”秦朗狐疑道。
“不行,这事我必须亲自去完成。”施晴美眸更是透着某种坚定。
通过施晴的细细诉说,秦朗终于明白其中缘由。
原来,施晴所购买的秘方,并非普通秘方,而是一张家族传承下来的保密秘方。
杏林集团本也有自己的特色秘方,那是施晴爷爷一代传承下来的。杏林集团依靠这张秘方开发了独有产品,还获得了国家保密配方的专利保护。
要知道,获得这个头衔的医药集团在国内屈指可数。杏林集团能走到今天,生意蒸蒸上,这张秘方功不可没。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谁也不曾想到她的烂赌鬼父亲竟然使计,把秘方偷了出来买给了竞争对手公司。
秘方随即公之于世,国人的山寨和盗版能力最强,一夜间,这款杏林集团独有的产品遍地开花。
压轴产品没了,集团的灵魂没有了,几度摇摇坠,流失大量客户,生意一落千丈。雪上加霜,爷爷气成了植物人。施晴接手后,开发了另外几款产品,虽然薄了集团,但开发的这些产品药效平平,没有攀升空间。
于是,施晴开始重新寻找秘方,为集团重新创造一颗灵魂。她物色了几年时间,派人到处打探,各种机缘巧合之下,她打探到了位于万山省一个村落里有一位老人,治疗风湿病的手段异常高超。
这位老人本不懂医,他治疗风湿用的是一种药膏,而这种药膏则是根据一张药方子配制的。经过派人各种调查,药效也得到了证实,被老人治疗过的都痊愈了,堪称奇效。
要知道,风湿病一直以来都没有根治药物,只能用物理疗法保守治疗,疗效不显著,病人同时也承受巨大痛苦。
或许是因为老人位于深山野林的缘故,这个方子一直没被人发现,又或者许多人都认为是土方子,还没被有心之人挖掘。
施晴觉得事关重大,刻不容缓,半年前亲自去了一趟。打算把老人手里的秘方购买到手。
若是能得到这个秘方,杏林集团就会迈出一个新的阶梯。
但是,事并没有如期的顺利,无论施晴出多少钱,开出多么优厚的条件。老人就是不将秘方卖给她,这让她异常头痛☆后商谈无结果,她便带着失望而回。
回来后,她陆续也派人去谈过,但都无一例外,老人顽固不化,死活不让秘方。
这个遗憾一直压在她心里,原以为她跟这张秘方无缘时,却接到了老人儿子打来的电话。
老人儿子口口声声说老人要把秘方卖给她,让她准备好钱过来一趟。
听到这里,秦朗终于明白施晴要坚持去一趟的原因。
但是,他又有些犹豫,如果施晴离开,留下古树在这里,怕有人会再来打古树的主意。
但转念一想,古树被关在地下室,要夺走它并非件轻易的事。这个担忧,显得有些杞人忧天了。
反倒是施晴,暂时避开这里到一千多公里之外,不见得是件坏事。等回来的时候校尉营也差不多跟她联系了,这样一来他看护这个女人的压力也会少许多。
于是,他答应施晴陪她去一趟。
第二天,两人便驱车向万山省出发。
……
“再有半个小时,就能看到嘎子村了。”施晴如临大敌,紧张的把持着方向盘,目不转睛的盯着前方的路面。
崎岖不平的山道上,路虎车颠颠簸簸,蜗牛似的徐徐推进。
“早就听说万山省山多地少,经济落后,来了才知道,果然名不虚传。”秦朗淡淡一笑,他坐在副驾驶上,比起施晴的紧张,他倒显得太过轻松。
施晴“嗯”了一声,不敢说太多话,怕分散了注意力。
山道行车,十分危险,技术稍差点的司机,根本不敢上路。施晴虽然是老司机,驾驶技术极好,但遇到这种极端的路况,也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的小心。
嘎子村就是施晴俩人此行的目的地。
他们是昨天出发,本来不必自驾前来,但因为秦朗虚假份的缘故,无法乘飞机或者火车,施晴只能选择亲自驾车,载着秦朗一同赶来万山省。
施晴来过一次,所以熟门熟路,虽然是自驾,倒也没费什么周折。
半个小时过后,一个建立在山脚下的村庄,出现在了秦朗和施晴的视线中。但前往已无路,施晴只好熄火停车。
“呼……”
长长的吐出一口气,施晴一脸的紧张感才慢慢放松下来。
“这嘎子村真是来过一回,就不想来第二回。不仅开车得小心,路也颠的人骨头都快要散架了。”施晴揉着发酸的肩膀,转头朝秦朗无奈的说道。
“前面已经没路了,看来咱们要走过去才行。”秦朗看看车窗外,对施晴道:“你还能走得动么?不行就休息一下。”
“我走不动了。”施晴把头直摇,开了这么长时间的车,除了体上的疲惫,精神上也极其的疲劳,刚想说要休息一下,她突然美目一亮,可怜兮兮的说道:“要不秦爷爷您背我过去吧。”
“美得你。”秦朗翻翻白眼,撇嘴道:“你一个年轻人,让我一把老骨头来背你,也不怕叫人笑话。”
“谁说您是老骨头啦,在我看来,您比壮小伙还要棒呢。无论是饭量手还是……”施晴的脸突然红了红,收住了话尾,晃着秦朗的手臂撒道:“总之您就是老当益壮,龙精虎猛,秦爷爷,人家真的一点动弹的力气都没有了,您就背背人家好不好嘛!”
“行了行了,再摇下去,我胳膊就得断了。”秦朗没好气的哼道:“走吧下车,我老人家勉为其难背你一回。”
施晴露出小狐狸一般的狡黠笑容,连忙随秦朗下车,从后备箱里取出包,二话不说就扑在了秦朗的背上。
秦朗托着姑娘的,掂了几下让姿势更和谐,打趣道:“你该减肥了。”
“啊?”施晴紧张起来,女孩子总是对体重特别的忌讳,“我……我有那么重么?”
秦朗一本正经的说道:“子倒还没那么重,但口的份量沉了些,压的我背疼。”
施晴一怔,旋即俏脸生晕,又羞又恼的嗔道:“秦爷爷,您……您真讨厌。”
秦朗哈哈一笑,大步向前。
趴在背上的施晴,脸儿越来越红,眼儿越来越媚,眸子里仿佛蒙上了一层迷雾,随着步伐的颠簸,从口敏感地带传来的摩擦感,让她浑都战栗起来。
走了十来分钟,秦朗便听到耳畔传来施晴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你怎么了?呼吸跟拉风箱似的?”
“没……没什么?”施晴脸上烫的跟发烧似的,急忙稳住呼吸,压抑着体内那种让她迷醉的感觉,掩饰道:“这山里的空气真是好,pm2。5甩了大城市不知道多少条街,我当然得趁机洗洗肺。”
“呵……”秦朗一笑,也没多想。
“秦爷爷,您听说过猪背媳妇儿的故事么?”施晴偷笑道。
“我听说过孙悟空三打白骨精的故事,要不要说给你听听?”秦朗哼了一声,不轻不重的在姑娘上拍了三下。
施晴一声呼,拼命压抑的感觉,又被唤醒,无声的咬着唇瓣,再不敢乱说话。
离村庄越来越近了,近的能闻到柴火味。
时间已经是傍晚,虽然太阳还没落山,但山里人晚饭吃的早,天黑了也没什么娱乐活动,早早吃了,也就洗洗睡了。
“是施总么?”不远处行来一人,隔得老远就大声喊道。
秦朗顿住脚步,趴在他背上的施晴却舍不得下来。
直到来人越走越近,又连喊了好几声,施晴才依依不舍的从八爪鱼状态,恢复成了平里施大总裁的形象。
她从秦朗背上下来,脸上的红晕还没来得及消退,眼里的迷雾也还没消散,但表已经变得正常起来。
“是我,胡先生,我接了您的电话,就马不停蹄的赶来了。”施晴招呼道。
来人走近,是一个三十来岁的汉子,肤色黝黑,脸膛粗犷,一副山民的朴素打扮。
“哎呀呀,真是辛苦施总了,这叫俺怎么好意思。”汉子的口气和形象极不相符,显得世故油滑,说话的同时,一双不安分的眼睛,在施晴的上拼命的钻着,可以清晰的看到他喉结的滚动。
施晴皱皱眉,眼里划过一抹厌恶,淡淡的说道:“这都是应该的,不过我这么风尘仆仆赶来,胡先生可不要让我失望啊。”“秦爷爷,明天陪我出趟远门,目的地是万山省的一个小村庄。”挂了电话,施晴大喜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