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给格瑞斯一个机会,他一定忍住自己的嘴馋,不去吸食活人的血,制造出命案来。若不是如此,也不会引起无敌营的注意,就不会把秦朗给引来了。
“既然你已经成了我的仆人,我也不会亏待你,喏,拿着看看。”秦朗从口袋你摸出那颗该隐真血所化的血珠,扔给了格瑞斯。
格瑞斯接过血珠,双目放光,连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主人,您……您这是要成全我么?”格瑞斯激动的看着秦朗。
“这东西对我没用,既然你费劲千辛万苦就是为了它,作为你的主人,我当然要成全你。”秦朗淡淡的说道。
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道理,秦朗自然懂,既然拿誓言的约束力收了对方做仆人,也得适当的收买人心,让对方更加心甘情愿的给自己办事。
而且格瑞斯太弱了,区区黄金子爵,根本算不了什么,把血珠交给对方,让对方提升实力,那么仆人的实力越强,秦朗这个主人也就越省心。
“多谢主人。”格瑞斯狠狠地磕了个头,便马上捧着血珠,将自己的一滴精血挤出来,融入到血珠中。
说来也怪,这血珠本已经变得普普通通,就好像随处可见的红玛瑙,但是得到格瑞斯的精血滋润后,却瞬间恢复了神奇,红光大放,珠子上又开始倒映出各种景象。
血珠自动从格瑞斯的双手中悬浮起来,然后突然加速,从格瑞斯的眉心处射了进去。
格瑞斯突然全身暴起青筋,整个人好似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双眼外凸,脸涨的通红,双拳紧紧的攒着,腰背弓起来。
紧接着,一束血光从他眉心射出,化为千丝万缕,将他全身包裹起来,眨眼间的功夫,就将他包裹成一个血茧。
整个宿舍里,充斥着一股血腥气。
秦朗皱皱眉头,急忙打开排气扇,将这股血腥气抽走。
还好宿舍只属于秦朗一个人,若有其他人看到这一幕,恐怕会以为闹鬼了。
血茧悬浮在空中,一动不动,也看不出什么变化。
但是透过血茧半透明的外表,秦朗看到里面的格瑞斯又从人形变成了第一形态,也就是蝙蝠的形态。
不同的是,它好像陷入了沉睡。
秦朗知道格瑞斯现在应该是很关键的时候,所以他没有擅动,干脆在旁边闭目养神起来。
很快就过三天时间。
到了第三天,血茧突然咔嚓嚓裂出无数细纹。
最后突然散开,散开的茧片自动粉碎消失,而其中的格瑞斯所化的蝙蝠却还是漂浮着,但已经从沉睡中醒来。
蝙蝠睁开眼,浑身血光一冒,便化为格瑞斯的人形模样,飘落在地。
格瑞斯当即跪下,惊喜万分道:“多谢主人成全,我已经成功吸纳始祖之血,具备了第一代吸血鬼的血脉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