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喷喷白米饭,鲜香可口的红烧鱼。
林巧云筷子不快,吃相斯文,速度比不上其他人,吃到的也少得可怜,可这样抢着吃,她最开心。
一顿时间,秦家几兄弟的胃彻底被收买了,对待林巧云,从原本的看不顺眼到暗自肯定,会做菜的女人都是好女人,大嫂样子不好,可手艺好心地好,大哥娶了好媳妇,他们有一个好大嫂。
林巧云全然不知,自己一道红烧鱼,一碗白米饭就制造了连锁效应。
若是知道,怕是要捶胸顿足,这秦家兄弟一母所生,都傻的可爱。
晚上,照例田氏洗碗,自打她来秦家,出身不好,脏活累活全都是她来。
林巧云饭后溜达,瞅见美人洗碗,眼珠子一转,回屋捎了东西出来,“四弟妹,这个是今日去镇上买的,你试试。”
埋头的田氏一愣,接过瞧了瞧,竟是润肤的胰子,“这,嫂子……”她没想到林巧云说到做到,一句场面话成真。
“嘿嘿,该你得的,收好吧,手是女人的第二生命,要好好爱护。”林巧云说得头头是道,垂头发现田氏盯着她的手,一窘。她忘记了,原主的手更是惨不忍睹。
别说手,脸也是人见人怕。
看来日后要多赚钱,好好保养。
田氏拿着胰子,心里沉甸甸,垂头道谢,“谢谢大嫂。”放在以往,这等劣质胰子入不得她的眼,可如今,看着日渐粗鄙的手,她已然记不起,多久未用这物件。
她感激林巧云,谢谢她礼轻情意重,不嫌弃她出身低微。
她更要感激林巧云,一块胰子打醒了她,打醒她放不下的身段,打醒她不甘屈居的心,原来这么多年,她任劳任怨,其实带着不甘跟清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