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的常氏,已然成为了如今的钱少夫人。
钱北作为皇差归乡经商,凭借着头脑跟才华在地界上闯出了自己的一片天地,而常氏在背后当起了成功男人的女人,将家中的老少都照顾妥帖,经历了数次生意上面的起起落落,常氏始终对钱北不离不弃,如今小镇任何一个人都晓得钱北有一个好媳妇,顾家又贤惠,谁还会记得常氏是一个寡妇。
常氏见到林巧云,心下是欣喜万分,拉着她就到屋里头去唠嗑话家常。
“这么些年也没见着你回来,老早就听说青城出了变故,那个时候家里派人去找过你们,却也是了无音信,如今见着你还在,我心里也就安生了。”常氏拉着林巧云的手,连连感慨,如果说她命苦,那林巧云又何尝不是命运多舛,先后搬家数回,后面还遭遇了战乱。
林巧云一愣,也没曾想钱家还派人去寻过自己,时过境迁,她轻描淡写将事情一笔带过,“当年我们逃过一劫,算是万幸。”
常氏都不敢去想象那战争残忍的画面,紧紧拉着林巧云的手,连连感慨着,“幸好,幸好,我就知道你是个有本事的,肯定不会诶,不提这事,我一个妇人家,想想都害怕。”
至今想起那时候害怕掀起战乱,小镇的百姓全部人心惶惶,幸好那时候钱北回来了,否则她都不知道怎么办。
可她不知道,小镇可以护住此刻的安宁,全都是因为林巧云的功劳。是因为这个看似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烧毁了粮食,在战场上斩杀敌人才阻止了匈奴继续入侵的脚步。
俩人闲聊着,就好像是回到了当年回颜庄朝夕相处,一起共事的时光。
话到中旬,杯中茶水见底,常氏朝着内堂唤了一声,“桃子,给重新添两杯茶来嘞。”
“诶,好嘞,娘。”话音落下,那内堂的布帘掀开,露出了一张粉白的脸,五官像极了常氏柔美温婉,撵着步子走来,落落大方,一派大家闺秀的模样。
林巧云看着面前亭亭而立,已然成为了大人模样的姑娘,还有些不敢确定,“常嫂子,这是小桃子?”
常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伸手将女儿拉了过来,“你瞧你,孩子那时候还认不出来你,你倒是认不出来孩子了。桃子,快来见过你林婶子,她就是娘跟你说的,回颜庄的林掌柜,娘亲最好的朋友。”
那小桃子闻言,双眼登时亮了亮,赶忙欠身就给林巧云行了一个礼,“林婶子好,小时候桃子跟娘都多受婶子照顾,桃子一直都很想再见婶子。”十年不见,孩童的记忆早就模糊了,可是常氏时常提起回颜庄的事情,小桃子便一直都想着见林巧云,这位传说中很能干的林大嫂。
林巧云也是诧异,自己记忆中三四岁扎着羊角辫的小女娃,转眼间都这般大了,而且还是那么美丽聪慧,“哎哟,当年这小奶娃都这么大了,我真是不得不服老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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