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林殊眼中的阴霾一扫而过,随之染上淡淡笑意。“这是留给我的?”
“是啊,两个足够喂饱你了。”
林殊就着茶水,吃下了两个馒头,行军打仗多数时候都是靠干粮撑着的。羽灵进入军营后,伙食就没好到哪里去,了不起就是杀几头没有用的马给大家尝尝鲜,步兵跟水兵倒是吃的起劲,而用惯了马屁的马兵看到只会默默流泪,断然是一口都吃不下的。
就营长配给水淼的一匹黄鬃马,水淼当个宝贝一样,每次都是伺候完马吃了草就去吃自己的饭,对于马兵来说马就是他们的同伴,真正的生死之交,吃了马肉就相当于吃了他们的命根子,故而宁愿啃树皮也不愿意吃肉。
“大哥说的没错,我也理解,你有你的苦衷。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同样的,即便以前是王侯将相又如何?倒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好过背着行囊走千万里吧?再说了,名利都是累赘,你不想的时候偏偏有人来巴结你,等你飘飘然从云端坠落地底,曾经巴结你的非要来踩你一脚。到头来,都一样。无论是乞丐还是皇帝,到死的规模是天壤地别,灵魂却都是一样的。”
林殊拿着手帕擦拭了嘴角的馒头碎粒,笑道:“兄弟,你倒是个明白人。人生难得遇知己啊,我林殊没看错人。”
“少来,我告诉你啊,以后要死的事情千万别拉上我,否则我跟你没完。好了天色不晚了,关灯睡觉吧,明天还有事情要干呢!”
羽灵拉过被子,将自己包裹住,两眼一闭,沉沉睡去。
林殊无奈的看了他一眼,他也想睡,可是他只有一条被子啊,难不成将小灵子跟被子一起抱在怀里睡?那恐怕他就见不着明天的太阳了。
翌日,晨练,军官汇报昨日的伤亡人数,然后召集营长开个会,商量下下一步该怎么走。
羽灵昨天杀敌很猛,一个人单挑了一千号人,各个成了剑下亡魂,因此受到了领导层的高度重视。开会的时候营长就把这件事情提了,领导下了决定,让羽灵带一个小队看看。
然后羽灵三天没到,就升职成了小队长,负责带手底下的七个兵。一个人冲锋陷阵,可能是个好将军,可不一定是一个好的领袖。
要怎样才能快速升职呢,就在于如何带好这七个兵了。既然人是归他管了,该有的规矩还是要给人定下的。羽灵按照军规给七人设定了训练任务,好在离打巨鹿的时间还有五天,五天的时间可以慢慢培养训练习惯。
然后羽灵每天在训练完之后,就将七个人喊上,一起站军姿,教他们如何冲锋陷阵打头阵。做兵卒的不像是将军,全凭着将军的命令办事情,不可自作主张,作为军人首先是将忠诚放在第一位。
而七个兵也不是新兵蛋子,对于忠诚的事情已经耳熟能详,在羽灵教了两遍之后,以羽灵的命令马首是瞻。接下来就是对兵器的使用,羽灵不赞成士兵在杀敌的时候用蛮力,讲究耳听六路,眼观八方,一定要保证一刀挥下去,必然会杀死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