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碗不能丢啊。
“额,那些话怎么可以当真呢?情急之下的张良计,他重创成这样,早就没药救了。”
赖羡儿微微有些失落,想到自己也无计可施,难免会有些悲愤,这世上竟然还有奇难杂症能难倒他,也真是耻辱。
“本公子活蹦乱跳的,你个庸医别乱诊。”宁从白气色好多了,脸上多了一丝红粉,他不想死了,不就一个魔君吗?他不怕。
“就是,人活得好好的。”宁从白呀,你争点气,活过三个月就好,等老娘修得神功,勉为其难替你守护两个弟弟吧。
盛乐对于宁从白的感情很奇怪的是爱情,经历过得到又失去这个过程,似乎也没有什么心动的信号了,即便低头便能看到哪闭着双眸恬静的脸,盛乐也没感觉到心猛跳的声音。
或许在那些日子里,早就服了自己,其实并不是爱他,只是不甘心曾经那般丢脸罢了。
“乐乐,走到洛郡太不现实了,不如买匹马呗。”
走了大半个江夏,一路上也没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是都怕了盛乐,赖羡儿即便只是抱着阿烟,他也累得满头大汗,再看盛乐,一副悠然自得地模样,她怀里的宁从白更是舒适,都发出鼾声了。
“没钱。”盛乐停下来,无奈地歪着头,不是她不想,
只是真的没钱。
“我樱”赖羡儿从靴子里掏出了一沓银票,豪气地甩着银票道:“这能买下一整个马队了吧。”
“行,钱我保管着,怕你被人抢了。反正别人靠近不了我。”
盛乐抢过钱,理所当然地抢过钱,也不管臭不臭,直接塞到靴子里,也是同样的豪横。
“走,姐给你买马去。”
几乎亮了,两人才寻到一个马厩,盛乐要了两匹马,本来还想要一辆马车的,但系统硬是要提醒她任务是抱着。
“怎么不要辆马车?”赖羡儿很不悦,乐乐太偏心了。
“咳咳,那个就宁从白这身体状况,马车定然不能跑太快,这样太累赘了,我抱着他,稳稳的,还能跑得快一点。”
盛乐编出来一个很牵强的理由,赖羡儿也不敢多言,只能默默地羡慕别人躺在没人怀里还能舒适地睡觉。
苍呐,为什么受赡不是我?
阿烟拍了赖羡儿一爪子,用捂住闭嘴,嫌弃地望着盛乐奔腾扬起的沙尘。
“喂,等等我呀。”赖羡儿紧追上去,“乐乐,你走错方向了。”
马是上等的马,还记得来江夏那会,她也是与宁从白同行呢,只不过那时候是他策马奔腾,而今骑马的人换成了她而已。
不知是不是内力深厚了,盛乐就像是释放了四肢一般,在风里自由的奔驰,一眨眼就人给甩后头了。
“乐乐,那可是去云风山的路。”赖羡儿哭笑不得,他已经狠狠地夹马肚,又甩鞭子了,这马还是不急不缓地赶路,很没出息。
神兽:哼,干嘛跟妖女一起去妖山,咱去洛郡吃香喝辣不好吗?
赖羡儿:不行,绝不能让宁从白那子给占了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