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河西大捷几乎彻底肃清了匈奴在这一带的势力,等于把匈奴的右臂折断了。
大汉帝国和匈力量对比的天平已经倾向于汉朝,匈奴在草原为所欲为的时代结束了。
<div class="contentadv"> 对于这些情况,匈奴人心里十分清楚,怪不得他们沮丧地说到:“亡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繁息;失我胭脂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匈奴作为一个强大的游牧帝国,由于生产力的关系,它不可能拥有庞大的人口规模。
它的人口最多在220万左右,只是相当于汉朝几个郡的人口。
匈奴即使全民皆兵,最多也只有40到50万骑兵。
因为人口基数的限制,匈奴不能损失太多兵力,否则它很难缓过劲来。
而汉朝则不一样,只要战马和粮草够,就能源源不断拉起大军,征伐匈奴。
在漠南之战中,匈奴已经损失了几万兵力。
而在河西之战中,匈奴损失了更多的兵力。
第一次战役霍去病和刘瀚率领万余骑兵,歼敌一万余人。
第二次战役战果更为辉煌,两万骑兵,歼敌3.5万余人,自身只损失6000多人。
“只差封狼居胥了!”
刘瀚看着远处,阳光照射在他脸上,熠熠生辉,他只感觉豪情万丈,未来一片光明,如同眼前的太阳。
随即,又看见脸色微红的霍去病,他默默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让他早死,一定!”
“怎么了?看着我干啥?”
霍去病有些疑惑。
“我怎么总感觉你不对劲,你不会有龙阳之好吧?”
霍去病说着,装作后退几步的样子,刘瀚知道他是开玩笑的,可这一刻,他感觉眼前的人更真实了些。
“滚!”
“我是让你别逞强,喝不了就不喝,脸都红了。”
“谁喝不了,走打猎去!”
“驾!”
霍去病拿上弓箭,策马向前奔袭。
这一刻,他是战无不胜的大将军,也是大汉的荣耀,更是风一样的少年,他今年才19岁呀,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
曾记否,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慢点!”
“身体都没有好完,打屁。”
刘瀚连忙追了上去,他很享受和霍去病在一起的时光,他可以永远相信他,因为他从来没有败过。
也许,能打败他的,只有命运和时间。
这是在一片广阔的草原中,淡蓝色的天空如同穹顶,遍地的小花如同黄色的星星点点,散落在绿色的地毯上。
微风吹过,草原上泛起一层层涟漪,带着清新的泥土气息和淡淡的花香。
刘瀚的骑装严谨而优雅,如同一位古典的骑士,他的脸上洋溢着沉稳和睿智。
霍去病则一身轻甲,身姿矫健,他的眼神坚定,脸上挂着自信而英勇的微笑。
两人手中的缰绳如同流动的丝带,手中挥舞的长矛和佩剑似乎在和阳光互相辉映。
他们骑着马,仿佛是在一幅活生生的画卷上挥毫泼墨,描绘出一幅充满动感和生命力的画面。
周围的景色在他们身边飞速流转,仿佛时间的流动在此刻变得无关紧要。
他们的心已经超越了现实的束缚,融入到这个美丽的世界中。
他们在这片广袤的草原上策马扬鞭,如同两颗璀璨的星星,照亮了这片大地。
阳光洒在他们的脸上,给他们披上一层金色的光晖。
他们的笑容如同春天的阳光,温暖而热烈。
在这片阳光下,刘瀚和霍去病策马奔腾,他们的身影如同雕塑一般永恒。
这个画面仿佛定格在时光之中,成为了一个美丽的永恒。
在这个瞬间,刘瀚和霍去病的友情、他们的英勇无畏、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大汉的期待都在这一刻凝聚成了永恒的美景。
许多年之后的刘瀚,每次回想过往,才发现,也许这才是他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
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便邀东风揽明月,春不许,再无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