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处默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他在想明天见到那个姑娘,她会不会把自己暴打一顿。
他记得他那天见着那个姑娘的时候,他是被扔出去了,然后此后连续很多天,程处默都是站在酒楼外面,堂堂长安城一个小公爷,像一个乞丐一样天天蹲在外面。
“都还不知道人家芳名,我太失败了。”程处默叹了一口气。
他现在睡不着,一想到明天和罗秋就要去酒楼,他心里就很兴奋。
在想着或许有罗秋在,他也不用蹲在外面了,或许可以光明正大的进酒楼坐在席间喝酒了,还能光明正大的看那个姑娘。
想到这里,程处默就觉得很值,他一直觉得萝卜白菜,各有所爱,那个女子生的说不上有多美丽,但是程处默就喜欢那个女子。
“这就是喜欢吗?”程处默嘀咕了一声,他脾气还是很暴躁的,可是在那个女子面前,他温顺的就像是一个人畜无害的小白兔一样。
“明天穿一些什么衣服呢?什么样的衣服,才能凸显我对那个姑娘的重视,这样我才能留下好印象。”
或许是因为爱情让程处默的脑子开窍了,他有史以来第一次,在犹豫明天自己穿什么衣服,人靠衣装马靠鞍。
“罗秋那个白袍不太适合我,平时穿的黑袍也显得我太黑了……”程处默很犹豫。
他在犹豫自己到底该穿什么衣服,不多时,她想到了自己该穿什么衣服,那个女子每天几乎都穿的是大红色的衣服,那他明天就穿大红色的衣服。
有史以来,程处默第一次睡觉失眠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