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知府大人因为发现红薯这产量极其惊人的新粮种而激动得翻来覆去,再加上他一次性食用太多红薯而腹胀难忍,一整夜没睡好。
得知陈县令以最快速度赶到,知府大人立刻坐不住了,不顾他的身份地位,亲自来迎接陈县令一行人,给足了陈县令颜面。
陈县令一行人风尘仆仆地赶到,他先寒暄几句,安抚住他家族叔过于激动的情绪,随后指着霍云朝怀中抱着的竹盆:
“族叔,你看,这边是那红薯藤。红薯原是漂洋过海来大胜朝做买卖的番人为果腹带上船的,番人将红薯赠予我朝商贾,奈何那些商贾太不识货,错过这亩产十石的新粮种。幸而霍云朝慧眼识珠,在我院中杂草堆里,一眼认出这红薯是番人在海上漂泊的口粮。”
霍云朝正打算将竹盆交给主动上前去接的师爷,骤然听到自己的名字:“霍云朝,你为何会认出这红薯?你何时何地跟番人打过交道?”
霍云朝早有应对之策,九分真一分假地说:“回知府大人,小人不曾见过番人,幸而得到上天垂怜,圣上皇恩浩荡,庇佑天下子民,小人幼时曾无意间得过一本缺损严重的
游记,游记里曾描述过红薯、土豆和玉米这三种新粮种……”
知府大人不错眼珠地看着霍云朝的“演讲”,他是故意用这种怀疑的审视目光,试图打破霍云朝的心理防线,迫使他不得不说真话。
除了知悉土豆、玉米和红薯这三种新粮种的来源之外,霍云朝说的句句皆是真话,所以他胆壮心实,铿锵有力地进行他的表演。
知府大人多次在陈县令送来的文书里见到“霍云朝”这三个字,他仔细观察着霍云朝的一言一行,大到衣着打扮,小到神色变化。
此子出身农家却有着极为难得的气质,不卑不亢,坦荡大方,霍云朝的秉性倒是意外地跟他这脾气乖戾的世侄相合,应该也是个心胸宽广,行事光明磊落之人。
霍云朝能明显觉察得到知府大人跟陈县令的性情大相径庭,他谨慎措辞,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不恭敬,尽最大能力做到最好。
“知府大人,小人所知道的就是这些。”
知府大人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问起一旁的郑少玄:“霍云朝,这位书郎是你的知己好友?”
霍云朝连忙行礼:“回大人,既是小人的知己好友也是小人的姐夫。”
知府大人哪壶不开提哪壶,故意问道:“哦?霍云朝,我知道你是入赘的,你姐夫是你妻族那边的?”
霍云朝下意识地挺直腰杆子,抬眸与知府大人对视一眼,不卑不亢地回答:“回知府大人,是小人
妻族的姐夫。小人是自荐入赘徐家。”
知府大人打从心底里瞧不起赘婿,他索性不再搭理霍云朝,而是直接问郑少玄:“报上名来。”
“小人郑少玄,见过知府大人。”
郑少玄知道他被知府大人当枪使儿,他除了见招拆招,极力维护霍云朝之外,没有其他的破解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