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春达向警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要叫医生来吧?”
警官担心地说。吐在岩石上的血虽不是很多,但看上去也够怕人的。
“不。不必了,让我在这儿稍稍歇一会儿,马上就会好的。”
“你的脸色很难看。”
“不用担心,一会儿能给叫辆车来吗?”
“准备一辆我们派出所的警车吧。”
“不必了。说实话我是来调查的,也没跟你们派出所打招呼,太招摇了不好,请不必客气。”
田春达谢绝了那位面善的派出所警官。他脸色不好是因为吐血的缘故。
“我求你办件事。”田春达对警官说。
“啊,什么事?”站在身边的警官凝视着他。
“这家饭店后面与溪滩之间不是有道围墙吗?”
“是,有的。”
“请去查一下围墙内侧,或许在那儿能找到一副眼镜架。”
“眼镜架?”
“它可能是目前我们侦查案件的重要物证。开始我一直以为是掉到溪滩上了,光在那一带找了。可现在觉得有可能落到墙头上之后被弹落到围墙内侧去了。对不起,只好请您去看看了。”
“我马上去查一下。”警官很爽快地走去了。
“上面可能还留有指纹哪。”田春达叮嘱了一句。
不一会儿,警官回来了。看他的表情就知道有所收获。
“找到了,是这个吧?”警官递过来一个用手帕包着的黑边镜架。右眼的镜片已经破碎了,而左眼的仍完好无损。
“我想可能是这副眼镜架。真没想到它会落在围墙里边。到也是的,围墙就在那扇窗子的正下方,所以刚好落在墙头上,镜片碎了。一部分就会掉到溪滩里,难怪在溪滩里怎么找也找不着哪。”
田春达终于得到了可能是被害者遗物的东西。这副眼镜的尺寸与被害者的脸宽相符。如果上面再留有指纹的活,就很有可能查出被害者的身份。
田春达感到自己是以吐血的代价换取了这副眼镜。现在对引出眼镜的田螺壳要再次表示感谢了。
眼镜腿上留有右手大拇指的指纹,因它是落在围墙的内侧。避免了河水的浸洗,才侥幸地保留住了指纹。
6
被取样的指纹,立即被送入“全国犯罪搜查资料”系统查询。计算机输出的结果表明:栗山清,56岁。现住南山市东城区。
栗山清31岁的时候因犯强奸未遂罪被判处1年6个月的徒刑。其后,又因强奸妇女,伤害他人被判过刑,身负三桩前科罪名。
眼镜的所有者是栗山清。但目前尚无法断定他就是被害者。
上级立即指示要更细致地调查栗山清的身世。记录在案的地址已建成了新住宅区,那里没有人知道栗山清的消息。
刑警又了解到栗山清离婚了,前妻住在东阳市,叫文秀华。
刑警立即飞往东阳市。文秀华在市内经营着一家小饭店。她看上去有四十出头,体态丰满,虽未正式再婚,但估计背后有肯为她出钱的人。
“栗山清现在何处?你知道他的消息吗?”刑警单刀直入地问道。
“有关栗山清的事我想也不愿意想。他在哪里,是死是活与我无关,分手后就彻底不和他来往了。”文秀华回答。
“他也没跟你联系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