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净利落的短发,一双浓眉下的眼睛明亮深邃,穿着一身干净的深蓝色粗布衣裳,洗发白的手肘处还打了补丁。
“这里是胜利公社,山禾村是下属大队。左手边那一大片是小学和中学,几个大队的孩子都在这儿上学。旁边挨着的是公社和武装部办公的地方。右手边是供销社和邮局,你们以后有需要再过来。”
说完抬眼看了他们一眼接着说:“从公社走到村里还要一个多小时,稍微歇会我们就尽快出发吧,得在天黑前到,不然路不好走。”
看休整得差不多,他直接接过姜半夏她们几个女孩子的包袱,毫不费力地扛在肩上,招呼大家跟上他就大步出发了。
姜半夏在他接过包裹的一瞬间,注意到他的手掌宽大有力,虽因常年的劳作显得有些粗糙,但手指很长,指甲也修得光滑干净,一点黑泥都没有,不像个成天和土地打交道的人。
看他扛着三个大包裹,走起路来却毫不费力。
这就显得同是男同志的邵志勇有些狼狈了,同样也是扛了三个包裹,却吃力很多,干瘦的身体被压得直打晃。
“村里腾出来两间房给你们做宿舍,男女生各一间。屋前头有灶台,茅房仓库在屋后,院子里有三分自留地。”
沈青山边走边介绍,姜半夏不禁觉得神奇,背着这么重的包裹大步流星居然还能不喘!她才背了两个包裹,勉强能跟上他,却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青山同志,请问知青点还有别的知青吗?”邵志勇也喘着粗气问道。
“有,还有三个男知青,比你们早来一年,一会你们就能见到。”
“谢谢啊,沈同志,我叫邵志勇,高中毕业!辛苦你今天特意来接我们。”邵志勇锲而不舍得和沈青山继续寒暄起来。
“谁还不是高中毕业啊!还值当特意拿出来说?”李胜男有些不看不惯地嘲讽道。
林春华一听就不乐意了,“李胜男!你怎么说话呢?邵志勇这是礼貌,代表我们大家感谢人家呢!”
姜半夏一听,心里暗暗吐槽,好么,又是一只舔狗。不对,怎么能用又?她可不是原来的姜半夏了!
“春华,你别急,是我不好!总把高中毕业挂在嘴边,容易让人家误会。”邵志勇朝林春华感激地笑了下,接着说“其实胜男同志这个意见提得很对!我以后一定注意。”
姜半夏在一边乐得看戏,忽地看到一直沉默不语的沈青山翘了翘嘴角,朗声说道:“我也是在县城读完了高中,大学停办了才回来的。”
刚才说话的三人全部哑然,只有姜半夏差点笑出声,这个沈青山够蔫坏的。
姜半夏越走越慢,原主家里实在是娇惯,下乡还让她穿了双小牛皮鞋!
坑坑洼洼的黑土地上走得十分艰难,扭了几次脚踝也只能闷不吭声咬牙坚持。
“真是大小姐,都下乡了还穿皮鞋,臭显摆!”林春华撇了撇嘴,“为了缠着志勇居然在家里撒泼撞墙,真够没脸的。”
姜半夏不禁头疼,真是好事不出门,懒得和她费口舌,不如省点力气赶路呢。
林春华碰了个软钉子,脸色阴沉下来,看了看身边的邵志勇还是忍住了没再开口。
沈青山看他们越走越慢,落后了一大截。只能停在原地,蹙着好看的浓眉,不耐烦地等着。
大家都很累,嘴里都在或多或少地抱怨。
只有那个看着最白嫩娇气的,扭了脚却一声不吭地坚持走着,沈青山眸子里流出一丝玩味来。
又转过一个弯,终于看到了错落的屋子和袅袅炊烟。
大家都忍不住欢呼起来!
姜半夏也忍不住狠狠喘了口气,终于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