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从见到金鼠开始到现在,仅仅只过去了一两天的时间,跟金鼠的接触也不是很多,但我很清楚金鼠是个什么样的家伙。
它,从来都不会坐以待毙,不甘屈服。
说真的,我很佩服它,但是我还是不希望它能够成功挡下天雷浩劫,得道成为地仙。
这家伙性情卑劣,残忍又狠厉,它要是成为了地仙,只会是一场灾难。
金鼠忽然朝着天空中一声咆哮,竟是震得天上那血色雷云也抖散了三分出去。
只是,抖散三分之后,那血色雷云又重新聚集而来,甚至规模更甚之前。
那雷云掩盖之下,阵阵雷光涌动,如同天公压制着的怒火,一触即发。
“贼老天,我们禽兽一类,便成不得仙,入不了仙班吗?”金鼠冲着天上大吼着,“我今天,必定要破了这一劫!”
金鼠的身上,忽然无故出现了八道伤口,从那八道伤口之中,金鼠鲜红的血液如同奔腾河流一般迅速涌出,分为八个方向,朝着四周飞散而去,迅速融入周围的石壁之中。
而后,以这血气为线,金鼠与周围的大地连接在了一起。
“轰!”
此时,天上的血色雷霆也猛然劈了一道下来,直直地砸落在金鼠的身上,直砸得金鼠浑身焦烟腾腾,直接整个趴在了地上,几乎已经要死去。
然而,金鼠身上,那八道伤口流淌出去的血气突然回转,流回金鼠的身上,竟是支撑着金鼠又站了起来,而且,气力和生命力都在回升。
“贼老天,你以为,你真的能把我杀了吗?”金鼠疯狂地笑着,“三千年的岁月,我什么事情想不到,什么事情做不到?”
天上的血色雷云又在聚集,下一道雷霆,在酝酿之中。
金鼠的身上又开了八道口子,鲜血奔涌而出,形成一条一条有长有短的血痕,覆盖在周围的地面上。
与此同时,我突然感觉到,周围无数的风水山气,都在向着金鼠聚集而去。
就连我和林星瀚的身上,都有着一阵阵的白色雾气朝着金鼠过去,在这阵阵的白色雾气飘扬之中,我看到林星瀚的面容迅速开始变老了。
我心中一惊,与此同时,林星瀚也指着我的脸惊叫了一声:“祝韦安,你,你开始变老了,脸上皱纹都出来了!”
“遭了,夺取生气,是血祭卦阵!”我惊了一惊。
血祭卦阵,是一种特别的阵势,传说创造这种阵法的人,乃是从绝命鲤的形成之中得到了灵感,将绝命鲤形成的过程,用阵法手段加速到极致,便能在短时间内,将自身周围的山气风水,和生灵的生气夺取而去,为自己所用,可以说是一种十分恶毒可怕的阵势。
这种阵势,运用出来,能够让自己在短时间内将自己周围的风水山气,连同这一片地界中生灵的魂魄灵气生气一并抽走,为自己所用,造成的破坏十分惊人,往往在一个地方用过之后,那个地方得几百年上千年才能恢复原本的风水力量。
但是,这个办法的副作用也十分强大,因为,它需要以自己的生命精血和一魂两魄作引子。
而用这个方法抽取别的生灵的生气,也是十分恶毒为天地所不容的,用这个方法一次,沾染上的血煞,可能是其他人一辈子也难以企及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