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因为偷电瓶被判了死刑!
面对周队长的质问。
这位李大仁垂下了头,坦白承认了,“没错,警察同志,我确实偷了几个电瓶车的电瓶。”
周队长一边记着笔录,一边问道,“你为什么偷人家电瓶车的的电瓶啊?”
其实,周队长在内心是稍微有点可惜的。
这次在江述演唱会上被抓住的,只是一个偷电瓶的车小毛贼。
大概关上几天就要放出去。
成就感不是很足啊!
面对周队长的询问,李大仁老老实实的回答,“偷电瓶是为了卖钱?”
周队长:“那你卖钱要干什么呢?
李大仁:“找小姐。”
周队长:“你还票-娼啊?”
“在哪里,怎么知道那个地方的啊?”
李大仁:“在北大街那边有个小巷子,上次李辉带我过去的。”
周队长:“李辉是谁啊,你们怎么认识的?”
李大仁:“上次一块赌博认识的。”
周队长:“……”
“你还赌博啊?!”
李大仁:“就是有时候压力大的时候才玩玩。”
周队长:“为什么压力大啊?”
李大仁:“因为,诈骗骗不到钱!”
周队长:“特么的你还诈骗啊!”
“诈骗,你骗多少啊?”
李大仁:“没骗多少,就骗一千多,还没有抢劫挣得多。”
周队长:“还有抢劫是吧!你抢了多少啊?”
李大仁:“五六万吧。”
周队长:“赃款是怎么处理的?”
李大仁:“都拿去进货了。”
周队长:“进货?进的什么货?”
李大仁:“毒品。”
周队长:“你还贩毒?卖家是谁啊?”
李大仁:“啊,他现在已经不干了。”
周队长:“确定吗?”
李大仁:“确定。就是上次的交易的时候,我们没谈拢,被我给杀掉了。”
周队长:“%#*&!@”
他错了,错的离谱!
刚开始的时候,他还以为这个叫李大仁的家伙,只是一个小毛贼。
但现在看来。
这个家伙,是犯了偷窃、票娼、赌博、诈骗、抢劫、贩毒、杀人等诸多罪名于一身的犯罪圣体啊!
刑期,直接从一开始的十五天,到现在,估计至少是无期徒刑起步了。
就这一个家伙犯过的罪行。
都快抵得上他们公安局一个月的业绩了。
周队长又有点羡慕江述了。
抓住李大仁这样一个罪行满满的罪犯,差不多又是一个二等功到手啊!
开个演唱会,各种功勋疯狂的往上送。
真是让人羡慕的很啊!
“警察同志,什么时候可以放我出去啊,我还得去修摩托车呢?”
“放你出去。呵呵,下辈子吧。”
审讯室外。
听完整个审讯过程的江述,差点都要拍手鼓掌了。
精彩,实在是太精彩了。
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招供对话啊!
其搞笑程度,要是被报道出去,估计今年的诺贝尔最佳搞笑奖又没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