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具男婴的尸体,身体特征基本完整,只是由于长时间在水中浸泡,已经高度腐败,散发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p>
即便再没经验的人,看到婴儿肚脐上那条长长的脐带,也应该知道这孩子是刚从母亲肚子里出来的,还没剪掉就被扔进了江中。</p>
何况闵学并不是没有经验的人,通过脑中“理论”与陆曼彤笔记,他的法医学知识现今并不弱于许多法医,要说欠缺,可能只是一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p>
眼前这具男婴尸体,身长大约在四十到五十厘米之间,皮下脂肪初步形成,四肢与头部比例还不甚协调,有待继续生长,不过指甲已经开始清晰。</p>
一切景象无不告诉着闵学,这分明,是一个还未足月的胎儿啊!</p>
不难想象,如果再给个把月时间,这个胎儿就可以顺利长成一个白嫩可爱的男婴。</p>
只是现在,这本该被家人捧在手心的小宝贝儿,却浑身散发着腐臭,倒在冰凉的防水布上,连脸都因为浮肿和大块烂肉,而看不出原来的样子。</p>
何其残忍!</p>
是什么人?竟如此狠心?对一个尚未出生的婴儿下此狠手?</p>
此等惨状就活生生的摆在眼前,也难怪先前那些打捞队队员们的脸色会如此难看了。</p>
闵学亦面沉似水,曹小白更是直接退到了好几步开外,不忍心再看,但出于刑警的职业本能,却又不得不看。</p>
“闵哥,这江里怎么会有个婴儿?是谁家的弃婴吗?”强忍不适,曹小白开口问道。</p>
婴儿被遗弃的事件自古有之,屡见不鲜,女婴、残疾或身患重病养不起等等或许都是它们被丢弃的原因之一,但其中占据相当大比例的原因却是父母不负责任的意外产物。</p>
近些年厕所产婴丢弃便坑的新闻报道繁多,几到了已经不能吸引人眼球的地步,也不怪曹小白会往这个方向思考了。</p>
闵学不否认这个可能性,但他仍倾向于另一种可能。</p>
“这是一个二十九周左右的胎儿...你应该记得莫凤的孕期吧?”</p>
等等!</p>
二十九周?</p>
闵哥你是怎么看出来的?!</p>
曹小白有些懵逼。</p>
别说未婚女性了,就是已婚已育的也未必能看出来吧,毕竟娃儿一直在肚子里呢,大家又没有透视眼...</p>
别说曹小白了,围观众都是一副“真的假的,我读书少你别蒙我”的样子。</p>
当然这不是重点。</p>
重点是听了闵学的话后,曹小白表情由懵逼逐渐变为震惊,“二十九周...八个月?!”</p>
这正好和莫凤的孕期对上了啊!</p>
所以,眼前这胎儿,大概率是莫凤腹中的那个?</p>
不无可能啊!</p>
社会总不至于险恶到随便在推定的抛尸地打捞,却正好捞出另一具与本案无关尸体的地步吧?那也太让人绝望了!</p>
“难道是因为莫凤受到惊吓,所以婴儿提前出世?”曹小白猜测道。</p>
闵学沉静而又严肃的指了指男婴尸体,“恐怕不是,你看这脐带的顶端,虽然腐烂,但明显是被锋利的锐器割断的,你觉得谁会提前预知自己早产而随身准备一把刀?”</p>
“......”</p>
好吧这的确不太合逻辑,随身携带刀具的不是没有,但和谐社会下确实比较少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