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p>
一人身兼数职?</p>
我敲!这人果然是神仙吧!</p>
牛x!了不起!</p>
“我想请问一下,这位‘清音’老师究竟是何方神圣,他已经决定把这首歌的版权卖给咱们了吗?”既然解释不了,斯诺索性也就不解释,直奔主题而去。</p>
说真的,身为思娱公司的中高层管理,斯诺也是第一次在自己手底下听到这种可以直击内心深处的歌曲。</p>
他的心真是在短短的几秒钟内就被这首歌俘获了,而且凭借他阅歌多年的经历,他可以打包票,这首歌绝对可以达到大红大紫的地步!</p>
这首歌可不仅仅是好听而已,那种直接唤醒人们曾经回忆的力量才是最为心动的,就连虎秀这种钢铁直女都小小地缅怀了一下从前的恋情,更不用说是那些更容易被打动的一般听众。</p>
斯诺可以预料,等到这首歌正式发布,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因为这首歌而心动!</p>
而斯诺想做的事情,绝不只有买下这首歌而已,他更想做的事情有两件,一件是弄明白这首歌背后那配乐那复杂的构成究竟是什么,另一件则是让“清音”这个天才为自己所用!</p>
是的,仅凭这么一首歌,诺迪在斯诺眼中便上升到了天才的高度!</p>
顺便一提,“清音”是诺迪前世在b站当相当唱见时用过的昵称,只可惜他很快发现自己并不适合那一职业,虽然现在的他今非昔比,但是用用地球上的昵称,弥补一下从前受伤的心也是可以的嘛!</p>
“怎么了?怎么不说话?”</p>
迟迟没有听到铃的回复,斯诺有些不安,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出岔子了?</p>
莫非......</p>
版权已经被对方卖了出去?</p>
还是说找到了其他的合作伙伴?</p>
又或者看不上他们?</p>
越是在意,便越是会在某些时候胡思乱想。</p>
然而此时铃想的事情,却和斯诺截然不同,猫耳少妇在想,她要怎么和上司说,其实她已经得到了这首歌全部的版权呢?</p>
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p>
再加上人气值的存在,导致——</p>
诺迪:</p>
我不认识钱。</p>
我对钱没有兴趣。</p>
既然已经决定帮助铃,诺迪自然不会小气,直接把这首歌送给了铃,版权什么的也是在魔网上注册好了转给她的,这世界的版权意识异常严苛,同时这方面的操作也极为方便,没有地球上搞来搞去、合同签来签去的幺蛾子。</p>
思量再三,铃还是把这件事和斯诺说了,并且在一番艰辛的谈判下,取得了对她来说最好的结果。</p>
在谈判结束后,斯诺说道:“你能让‘清音’和我们公司签订合同?待遇绝对优厚!”</p>
这明明是件好事,而且这个待遇优厚绝对不是骗人的,就凭写出《lemon》这首歌的实力,斯诺要是不重视对方那才怪呢!</p>
他提出来的待遇,应该没有什么人能拒绝吧?</p>
但铃却突然想起了那个男人摸着自己女儿小脑袋的模样,清晰而又迷糊地觉得,不管待遇怎么好,那个人,都应该会拒绝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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