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天全黑,饭菜也早就凉透了,孟昱才拖着疲惫的身子,回到了四合院,苏玉莞见他回来,就想去将已经凉透的饭菜热一热。</p>
可是孟昱却直接走到餐桌边,说了声:“不用热了,我随便对付两口就行了。”</p>
说完话,便狼吞虎咽的开始吃了起来,这样的饭菜,他也能吃得那么香,他虽然连一声谢谢都没有说,但是苏玉莞心里却全是满满的幸福感。</p>
“这难道就是书上所说的爱情?”这是苏玉莞当时心中冒出来的想法:“这件事要是让母亲或是姐姐知道,她们肯定不相信,一向自命不凡的自己居然会给一个纳灵期的小修士做饭,并以他吃自己做的饭为荣,要是她们知道了还不惊掉眼珠子吗?”</p>
(火红狐狸说到这里,长叹了一口气道:“从那一刻起,我就泥足深陷,注定再也逃不出所谓爱情的魔爪了,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什么破爱情?</p>
它是这个世界上最碰不得的东西,一旦你想拥有爱情,它就能将你的大脑变成一片空白,让你失去任何理智,让你变成一个真正的白痴,让你情愿为爱情付出一切,还无怨无悔。”)</p>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的过去,孟昱每天一早就会出门,直到很晚才会回来,近得地方找完了,他便租车去远的地方找。</p>
苏玉莞则每天天黑的时候做好饭菜,再到门口望着他回来的路,等着他回来,“人何处?连天衰草,望断归来路”这首词便是她每天心情的写照。</p>
她自己都可能从来没想到过,有一天,自己会将等一个人回来吃饭当成一种幸福,修炼是什么?她早将修炼的事抛到九霄云外去了。</p>
一晃半年过去了,苏玉莞的修为没有半点提高,但是做菜的手艺却越来越好,和街上的卖菜大妈熟了,她也会请教大妈们,怎么烧排骨好吃,怎么做鱼才不腥,油烧几分热,盐要何时放。</p>
之所以这么做,只是为了换来孟昱的两个字“好吃”。</p>
为了这两个字,她每天脑子里就想着怎么将饭做好,此时的她俨然已经成了凡人中的一个普通的小妇人了。</p>
孟昱日复一日,每天始终早出晚归,却一直没有找到沈百通夫妇,这半年来,他几乎踏遍了石蚁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却是根本没有沈百通夫妇的半点消息。</p>
“难道是那两个人是在骗我?否则为什么石蚁城我都找遍了,为什么就是找不到沈伯父他们?”终于有一天孟昱在吃饭的时候,脸上又浮现出了那种狠厉的表情。</p>
“要不我们回曲靖村,再去问问他们?”苏玉莞小心的说道,她明明比孟昱修为高得多,伸伸手指就能灭了他,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在孟昱面前却像只温顺的小猫一般。</p>
“对,你说得对,咱们回曲靖村去,再找那两个人问问清楚。”孟昱眼睛一亮的说道。</p>
苏玉莞心中莫名的一阵激动,这是他第一次说“咱们”两个字,一直以来,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的跟着他,跟着他会是什么样的结果,这样的日子总像是无根的浮萍。</p>
“咱们”这两个字,却让她有了希望,至于是什么样的希望,她也不清楚,反正她有一种感觉,就为了“咱们”两个字,她宁愿付出自己的一切。</p>
“现在就走吗</p>
?”苏玉莞平复了下心情,小心的问道。</p>
孟昱犹豫了片刻,想了想说道:“明天吧,晚上好好休息一下,还有点事要办,明天咱们一早就回曲靖村。”</p>
清晨,太阳冉冉升起,柔和的晨光洒向大地,街上还很静谧,手拿刀剑的青衣武士已经站在石蚁城的城门口,盘问着那些长相可疑的人,那天拦住孟昱他们的大胡子赫然就在其中。</p>
大胡子一见孟昱和苏玉莞二人走过来,紧走两步迎了上去,并赶紧躬身行礼道:“孟爷,二位这是要出城吗?有没有什么事需要小的办的?小的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p>
大胡子在江湖上混了这么多年,刀头上舔血的日子,让他早就练就出来了能屈能伸的性格,因此这点眼色还是有的,否则他也活不到今天了。</p>
既然翟老说对方举手就能灭了自己,自己还是不要结这个冤家的好,孟昱二人刚住下没多久,他就备了一份厚礼,前去道过歉了。</p>
“除了你,他们几个都得死。”孟昱脸色阴寒,一指大胡子身后的几青衣武士说道。</p>
“孟爷,您……您说什么?”大胡子看着孟昱的表情不由的打了个寒战,似乎没听清楚,反问道。</p>
“他们都得死。”孟昱说完话,身上的气势陡然一变,手一翻,多了一把三尺长剑,在加持了疾风术后,行动如风的跨步而出,从大胡子身边闪身而过。</p>
大胡子几乎都没看清他是怎么从自己身边过去的,急忙转身,但见光闪寒动间,不远处的四个青衣武士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就被孟昱直接用剑斩杀了,速度之快简直是骇人听闻。</p>
这些青衣武士虽然也都长年习练武艺,但是凡夫俗子根本无法和加持了法术的修仙之人对抗,这也是修仙之人为什么会视凡人为蝼蚁一般的主要原因。</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