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头孤狼,眼睛发着绿光,看着还挺吓人的。
在这之前,他们从来都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野兽,就连平时喜欢去皇家围场狩猎的慕容恪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野兽。
至于楚福儿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她更是从来都没有见过狼了。
慕容恪在自己的大脑里迅速思考着解决的办法,然而,孤狼一步一步靠近,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慕容恪没有办法,最后决定硬拼。
他也是实在想不出来别的办法了,所以才只能出此下策,然而,这时站在他身旁的楚福儿倒是很镇静。
他们之前烤鱼的时候,生了火,楚福儿直接从火堆里拿起了一根火把,硬是吓唬住了这头孤狼。
但是,狗急了还跳墙呢,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这是一头离群的孤狼,它都已经饿急眼了,又怎么会在乎楚福儿手上的火把呢?
它只是一开始被楚福儿吓唬住了而已,但是,只要一想到这两个人可以让它美美地报餐一顿,它也就不惧怕什么火把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在这浮华的时间,谁还不是求名逐利的啊?
这头孤狼已经算是很质朴的了,它不求名,也不求利,就求一口吃的。
所以,它无畏地扑向了慕容恪,它之所以选择慕容恪,而不是选择楚福儿,是因为楚福儿的手里有火把,而慕容恪的手里没有火把。
楚福儿看到孤狼扑向了慕容恪,她赶忙冲过去,用自己手里的火把烧到了孤狼。
然而,孤狼却越战越勇,也不管自己的身上还着火呢。
楚福儿是真的很勇敢,为了慕容恪,她视死如归。而慕容恪辗转腾挪之间摸到了自己的那把宝剑。
那可是一把削铁如泥的宝剑啊,转瞬之间,就把孤狼给劈成了两半。
看着被慕容恪给劈成两半却仍然还在动的孤狼,楚福儿的胃里有些翻江倒海的,勉强才忍住了吐。
而慕容恪倒是很淡定,他又孤狼又补了几剑,看着孤狼完全不动了,他淡定地对楚福儿说道:“咱们有吃的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楚福儿说道,“虽然传说狼肉很难吃,但是,咱们都被逼到这个份上了,那也就别挑剔了。”
楚福儿说着,打开水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这个水壶和水杯,都是慕容恪用木头刻的。
剩下的那五座大山可不低啊,在他们弹尽粮绝的时候,还是剩下三座山没有爬完。
而他们原本计划的二十天内爬完,现在看来是够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