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雷被问住了,好久后道:“我不知道当时怎么想的。”</p>
“你不知道?你杀过人吗?你没有杀过人,在第一次杀人时候,你不知道自己怎么想?”曹云质问:“是不是老太太三番两次的拒绝你,让你怒火中烧。自己一个堂堂大公司总经理,委曲求全,开出高价,却说服不了一个乡巴佬。是不是?”</p>
“不是。”</p>
曹云:“是不是土里土气的老太婆一点面子都不给你?你是不是很恼火,在有选择的情况下选择了杀人。”</p>
“不是,不是。”</p>
曹云手指金雷:“巴松和谢陆根本就不是凶手,真正要杀人的是你,是不是?”</p>
金雷抓狂吼道:“我没有,我不知道这条法律。”</p>
“你撒谎。”曹云道:“你不仅对越官员‘行会’,而且手下还有一个保安部,专门负责处理工程进展中遇见的钉子户。现在你告诉我,你不懂法律?XX的,法律都被你玩死了知道吗?你通过法律多少次低价购买私人土地?”</p>
曹云:“高速公路和桥梁建设施工,涉及到很多私人土地的收购问题。根据你公司的报表,你补偿给私人的赔偿款,远远低于其他同行业公司。一亩田,两万元,你给五百,理由是农田被污染。被什么污染了?一辆运载化学液体的卡车深夜倾覆,化学液体泄漏,流入农田灌溉水渠,导致上千亩农田受到重度污染,十年之内无法种植庄稼。你假惺惺的做善人,把土地买了下来,一年后就变成了一条高速公路。”</p>
曹云:“你现在和我说不懂法律?你完全可以避免死人,你没有!金俊是瞎了眼,让你当证人,你才是应该坐在被告席上的人。”</p>
曹云:“你在杀人之后,没当回事。后来发现是金俊的家属,你顺其自然的把两个老板拖下水。他们并不知道越南的法律。你现在在法庭上表现出为了家人慷慨赴死,并且愧对老板……你真说实话了?你死都不怕,为什么不敢说实话呢?你是担心,金俊知道这个事实之后,会对你这个元凶展开报复。没错,金雷,你根本不是狗屁证人,你才是元凶。”</p>
曹云暴风雨一般的火力全开后,感觉有些缺氧,深呼吸,慢悠悠回到辩护席,接过令狐兰递过来的水,猛喝一口,后道:“证人,请回答。你的目的是不是就想杀死老太太?要说实话哦,说实话最少烈焰法庭会保护你的家人。”</p>
金雷很久后才开口,神色黯然:“是的!我确实有杀她的心。不过我真不知道有这条法律。”</p>
司马落问:“为什么?”</p>
金雷道:“她的态度很恶劣,我不明白,为什么一位普通村妇有这么大的脾气,甚至还放狗咬伤了我的人。”</p>
曹云道:“你开了多少钱?”</p>
金雷:“……“</p>
曹云:“说吧。”</p>
金雷:“低于市场价大概50%。我的人把她的鸡杀了,扔在房子门口。我以为她会害怕。第二天去拜访,准备给她一个市场价,她有了台阶,又担惊受怕,应该会把地产让出来。没想到,她一开门,就泼我一身的狗血,并且指着我骂个不停。我听不懂那土话,但是我很生气。”</p>
金雷:“在当时我就想弄死她,第二天开始下暴雨,我就想到了泥石流的妙计。但是我真不知道有这条法律。”</p>
曹云问:“如果你知道有这条法律,你会不会放过她?提醒一句,你的助理也在证人列表中,他现在在自己房间,不知道你说了什么。”</p>
金雷回答:“就算知道,我也不会放过她,没有人可以对我这样,还是一名老村妇。”</p>
曹云点点头:“谢谢……对了,我刚才搞错了,越南没有这条法律。”</p>
所有人一起看曹云,连听得懂英语的警卫都看过来,曹云一摊手:“三个国家的法律耶,弄错是很正常的,我及时承认错误,没有造成损失。”</p>
巴左趁热打铁:“法官大人,现在事实很清楚,泥石流纯属金雷个人的行为。只不过巴松和谢陆是老板,他们因为利益被金雷牵扯到一条船上。两位老板从来没有要求和暗示金雷杀害老村妇,是金雷因为对老村妇的怨恨,所以才借公司的利益动了手。”</p>
司马落道:“反对,虽然客观存在金雷对死者有私人恩怨。但是也是在巴松和谢陆的暗示鼓励之下,才发生最后的悲剧。”</p>
曹云不同意:“我是老板,你司马落是司机,我赶时间去签协议。路上有一名醉汉躺在地上,我没说什么,司马落直接把车开了过去。现在司马落你说,为了公司的利益,所以才碾压醉汉。这是什么道理?”</p>
司马落道:“请大家不要着急,如果没有问题,我想传唤下一位证人?”</p>
……</p>
下一位证人名字叫小美,今年三十岁,她曾经是巴松的私人助理。巴松喜欢帮助已婚妇女,在其结婚之后,巴松对其更有非分之想。本来吧,老板的需要就是员工的使命。但是小美的丈夫是一位很出色的年轻人,小美权衡之下背叛了巴松,不仅不答应巴松的帮助要求,而且还提出了辞呈。</p>
辞职当天,巴松非常生气,作为一位人上人,被一个年轻人比下去,让他非常不高兴。于是托人在他们结婚当天,送了一个硬盘给小美的未婚夫,里面是小美和他的一些‘资料’。结果如巴松所想,婚礼取消,小美失去了工作,失去了爱情,被诊断为抑郁和诸多精神病,被家人接回老家,在老家的精神病院中疗养。</p>
司马落按照程序询问,说明了小美的情况,后问道:“证人,三年前的214到520期间,你在哪里工作?”</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