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面对这问题沉默了挺久,问:“曹烈离开你是什么时候?”</p>
曹云掐指算:“七八年前吧。”</p>
竹道:“我是六年前认识曹烈的,我是一名荷官……我遇见了麻烦,后果很严重,不是我能处理得了的。曹烈帮了我,他不仅帮我处理了麻烦,给我一份报酬很高的工作,我拥有一定的阶层地位,三恩并在。虽然我不至于为他而死,但是没有多少事情能超过我对他的忠诚。”</p>
你要我跑腿,没问题。卖身,没问题……但你要我杀掉自己孩子,不干。你要我自杀,需要考虑。临界点就是人的底线,人最终防线或者是自己的生命,或者是自己最亲的人的生命。</p>
曹云问:“你就没有怀疑过,你遇见的麻烦很可能是曹烈看中你后的布局……”</p>
竹终于没忍住,一脚踢在曹云的竹椅上,散架的竹椅和曹云一起滚落出去。竹冷冷道:“每个人都有脾气的,你应该学聪明点。”</p>
哥就是很聪明呀,否则为什么要激怒你呢?</p>
曹云不知道曹烈情况,团伙结构情况,他是试探环境。首先自然是曹烈团队的情况。从竹的反应可以读出很多信息,甚至可以间接读出曹烈对曹云的态度和看法。作为律师最不相信就是人的嘴。</p>
曹云不在意一笑,站起来,坐到一边木头凳子上:“我猜测曹烈是用理想感动了你们。他的理想是约束犯罪。犯罪是因为市场才出现,抓一批独放,又会出现一批独放。与其这样无意义的循环,不如约束独放们的行为,降低他们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支持守规则的团伙吞并不守规则的团伙,将犯罪的危害控制在一定程度内。”</p>
竹慢慢走到曹云面前,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对准曹云的头部:“为什么你要挑拨离间?你知道不知道,你这种小人是我最讨厌的人。”</p>
曹云很淡定:“最后一个问题问完我就闭嘴。你们团队的成员和你的性格差不多吗?”姐姐,你手枪没开保险。哥可是玩过枪的,枪,呵呵!唉……枪啊,麻痹啊。</p>
“什么意思?”竹把枪收了回去。</p>
“没什么意思。”太聪明的人难以控制,太傻的人难以使用。团队老大选择成员的标准最好是:比较出色的人。竹就是这样,她有头脑,比较出色,相信她也有一定专业技能。但是她只能算是不死鸟类的行动者,和走叉这类阴谋家还无法相提并论。也对,走叉这样的人是不会接受自己不掌权。</p>
曹云算走叉还是算不死鸟呢?曹云就此问题深思过。答案:自己貌似什么都不算。</p>
奇怪,曹烈应该是走叉类型的人,怎么会进入困局呢?通常这类人要么是被外部击败,要么被内部出卖,主动进入困局非常少见。</p>
……</p>
这次庭审比起正规法庭还要肃穆三分,几乎所有人都是黑色宽袍加面具。因为识别的需要,每个人的胸前都有铭牌。曹云铭牌:辩方律师一号。竹也戴上面具和宽袍,跟随在曹云的身后,护送曹云步行去法庭。她的铭牌是投诉部三号。</p>
法庭不大,是一个半埋式一层结构,高度五米。里面有冷气,还有吊扇。门口两男两女的保安,所有人接受他们的搜身。竹拿出两把手枪和一把匕首放进塑料袋封存,在搜身之后进入了法庭。</p>
法庭正面是三法官位置,左边是辩护席,右边是控席,法官对面是听审席,证人席设置在听审席前。法庭内一共有八名保安,保安不穿宽袍,他们统一墨镜,耳麦,黑西装。</p>
竹在曹云耳边道:“保安是第三方提供的力量,负责维持秩序。”</p>
曹云:“怎么,你们内部已经不信任到这地步了?”</p>
竹习惯了曹云冷嘲热讽,道:“主要是商户和投诉部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商户们借题发挥,认为投诉部的权限过大,而且杀戮凶残。如果本次曹烈有罪,那么投诉部的权利将被董事会收回一部分。投诉部将来只有调查权,没有裁决和行动权。变声器会用吗?”</p>
曹云拿出遥控器看了看:“很简单。”</p>
这时候控方到场,九尾良子和司马落都是西装领带,不戴面具,杨律师是挂了铭牌,有伪装。三人边走边看辩席。司马落停步,走向辩席。最近的保安立刻上前挡住司马落的去路。</p>
司马落也没回头,伸头用鼻子嗅了嗅:“我闻到一股无耻的味道。”</p>
你才无耻,你全家都无耻。司马落也变坏了,这是典型的讹诈。司马落见曹云没有反应,呵呵一笑,走向控席坐下。</p>
九尾良子侧头轻声问:“怎么了?”</p>
司马落:“我有点不详的预感。”司马落对阵曹云的心理阴影由来已久,除非他战胜曹云一次。</p>
说到这里,被告出场。曹烈标准伪装,在两名保安和两名保镖看护下,坐到了辩护席和法官席之间的被告席上。曹烈是投诉部负责人吗?也许是,也许不是。曹云不肯定被告是不是曹烈。</p>
竹和狐狸说是曹烈?呵呵,江湖江湖!</p>
三名董事法官到达,一号法官宣布:“开庭。”</p>
司马落伸手,示意曹云先。他在高山律师所学会了反客为主,加之其原本的不动如山,举手投足颇为自信。</p>
曹云举下手,站起来:“检控官,就你的法律知识来看,什么叫行为犯,什么叫结果犯?”</p>
司马落抚额头:“果然是你。”虽然曹云变声,但是曹云四两拨千斤之术,司马落是太了解了。自信八十直接被砸到二十,忍不住的心虚。</p>
曹云:“懂还是不懂?”</p>
司马落:“懂。”</p>
学会奸诈了!</p>
曹云叹气,他原本希望检控官长篇累牍的来介绍两种犯罪,司马落显然不想这么做。曹云也不好逼人家说,于是继续道:“请问,绑架属于行为犯,还是结果犯?”</p>
司马落回答:“行为犯,进行绑架行为,就属于绑架。结果如何是其量刑的标准。”</p>
曹云道:“绑匪进行了绑架行为,他可以被认定为绑架犯。”</p>
司马落:“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