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李慕仙来说,简直是一场超级盛会。
如果有酒相配,那就更妙了。可来时匆匆,根本就没时间带酒。
“小友,老夫看你有几分眼熟。”李慕仙侧着身子,瞥眼看着刘煜。之所以没用正眼看,是因为他怕刘煜瞧见他另半边脸上的三道血痕。
刘煜听罢自然是要自我介绍一番,又将那天在外环受李慕仙救命之恩的事儿翻出来说了一遍。
李慕仙回忆了一下:“哦,我认识你的猫。”
刘煜的脑门上划下几道黑线。
“小友帮我去买瓶酒可好?”李慕仙厚着脸皮,低声道:“好酒坏酒都无所谓,是酒就成,越烈越好。”
“可是,这马上就要开始了。”刘煜有些为难地瞧瞧周围,前后左右都已落座,再掏出手机看看时间,差一分就七点整了。
“不碍事儿不碍事儿。”李慕仙连连摆手,谈吐间喷出浓浓的酒气。
这时,广场四周的
强光灯忽然一灭,演奏台上亮起柔和的灯光,光线一下暗下去不少。
李慕仙自顾自地点点头:“就是这个时机。”
刘煜还没有反应过来什么时机,就李慕仙迅速地拎起来,朝外一甩,人就腾空出去了。
在半空中的他还听到李慕仙的传音:“越烈越好~”
刘煜好歹也是身负灵气,不至于被这一甩弄个狗吃屎,所以他调整身体,落地之后摇晃两下就站稳了。
“前两次接触,怎么没发现这位醉大叔的脸皮这么厚。”
吐槽一句后,他也只好赶忙去寻找附近有没有烟酒超市了。
……
刘煜手里拿着两瓶烈酒,同时也是劣酒。他为了买这两瓶酒,可是小跑着转遍了附近的几条街,还穿过好几条小胡同,最后在一条冷清的小街上的老旧小店里买到了。
之所以跑这么远,倒不是因为更近一些的地方没有卖酒的,而是那些酒都不符合要求。
李慕仙的要求是酒的度数一定要高,品质无所谓;刘煜的心理预期则是在满足度数高的这个条件上,价格一定要尽可能地低,毕竟他还不知道这酒买回去李慕仙会不会给他报销呢。
所以基于以上种种限定,才有了这两瓶酒——度数高,价格低。至于品质嘛,可以想象的到。
刘煜两手各拎着一瓶酒,腾不出空来抱小白了,小白只好小跑着跟在刘煜的身旁。
“这都过去二十多分钟了,铭轩说不定早就表演完了。”小白抱怨道。
“铭轩是第几个上台来着?”刘煜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忽略了这个问题。
“我也不知道,反正这功夫肯定有好几个人都演奏过了。其中要是也有铭轩,那你就以死谢罪吧。人家好心送你入场票,请你听音乐会调整情绪。结果你偏偏错过了人家的演奏。”
“铭轩也许是压轴出场呢。传统文化讲究远来是客,所以其他城市来的客人,肯定是在最先演奏的。”刘煜带着小白小跑着拐进了一个小胡同,穿过这个小胡同就离盛天广场只剩半条街的距离了。
一定要尽快赶回去,希望没有错过铭轩的演奏。
“刚刚在
广场附近那家烟酒超市里看见的五粮液多好,度数也高,量也大。你不买,非得跑这么远。”小白跟在刘煜身后,一头扎进黑乎乎的小胡同里,一双竖瞳扩成了椭圆。
“那玩意儿太贵了。”刘煜一想起那五粮液标签上的价格,现在心里还打颤。
“慢着!”小白忽然停住,耳朵一抖。
刘煜才顾不上听小白的话:“还不赶紧回……”话未说完,忽然察觉到右侧一道凌厉的劲风袭来,伴随着一声怪叫:“啊打~”
他反应不及,被那人一脚偷袭得逞,登时就摔了出去,一个狗吃屎趴在地上。
万幸小白反应够快,在察觉到异常的第一时间,就将灵气传到他身上。靠着灵气护体,他的肋骨才没有被踢断,摔在地上后,只感觉下肋火辣辣地疼。
刘煜这时发现这里是两条纵横小巷子的交汇处,那人正是躲在交汇处的墙角后偷袭的自己。接着他又发现,自己手上的两瓶酒只剩下一瓶了,另一瓶已经壮烈身亡,玻璃碎了一地,酒气在着黑乎乎的小巷子里弥漫开来。
小白蹲坐在刘煜的跟前将之护住,一双眼瞳怒视着偷袭者。刘煜这才从地上爬起来,去看那人,但见对方双手握着拳,一左一右地端在身体两侧,脚尖点地很有节奏地跳动着,带动了身体晃动走位,最神奇的是,这人跳着跳着,还伸出大拇指朝鼻子上抹了一下。
“你以为你是李小龙!?”刘煜气不打一处来,他把幸存的那瓶酒放在墙根底下放好,然后撸起袖子就要上去把那家伙给揍一顿。
小白开口将他拦下:“小心,他也有灵猫搭档。”
经小白这么一提醒,刘煜才注意到,对方的身后,果然蹲着一只毛色呈深色的小猫,身体仿佛与胡同里的黑暗融到一起,但一双猫眼却熠熠发亮地注视着自己这边。
ps:昨天元宵节,忽略了忽略了。今天补上:祝大家元宵节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