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放下电话葛为民终于明白了两件事,一是丢的东西还没漏出来,二是张局长是彻底完了,希望张铁军能自己扛下来,这样至少能让家人过上不错的日子。随即一声长叹“多事之秋呀!”</p></p>
<p>警方这几天也没闲着,由当事人李东带着直接来到断龙山的一处现场,根据李东笔录和本人口述进行了现场勘验。勘验结果是在青冈市市区三十公里处断龙山南向距青辉203国道2.4千米的树林里发现一处躺卧痕迹,痕迹范围不大,可见当时躺卧人员并未进行较大移动,周围有密集动物足印围绕,足印直径8.3公分,新旧不一可判断不是一天形成,两处痕迹相距5米左右。另对山中养牛住户询问,11月9日晚确实丢失一套晾晒的衣服。现场勘验和嫌疑人笔录中所记录的“当时不知道是什么日子、什么时间,只记得清醒时是上午,光着身子,虚弱的很,当我想起来的时候,突然看见一头巨大的黑狗,呲牙咧嘴的,我就没敢动,一直躺在那里,那狗就那么围着我转悠,直到第二天晚上那只狗才离开,在下山的时候看见一农户,本想借件衣服,但赤身裸体的怕人误会就偷了一套晾在外面的衣服,回来的路上还搭乘了一辆农用车回的市里,到了彭赢哪儿已经是半夜11点多了,才知道那天是11月9日。”</p></p>
<p>勘验结论:</p></p>
<p>1、嫌疑人在断龙山至少在24小时以上,无法确定具体时间。确实有大型犬科动物环伺,此犬科动物与青冈医院附属精神病医院火灾造成者、李东的陪护人员黄一供述此犬科动物为死者耿喜所有是一只大型黑狗,品种不明。</p></p>
<p>2、根据嫌疑人笔录,对嫌疑人回城路线进行了仔细勘验,获取衣物大致时间对应,并调取沿途监控同时对嫌疑人搭乘的农用车司机进行了询问,结果和嫌疑人笔录描述的时间和路线对应。</p></p>
<p>3.对青冈医院附属精神病医院死者耿喜的行车路线进行了模拟驾驶,可能的三条路线最短需要50分钟,最长1小时10分钟,死者是在11月6日上午8时20分出发,到达断龙山现场应为9时10分或9时30分。再将嫌疑人送到山上至少需要1小时30分钟,推断嫌疑人到现场大致时间为11时左右。据陪护黄一口供当时嫌疑人冰冻冻数天,为假死状态, 虽然目前医学还无法解释这一现象,但常温下人体解冻和恢复运动机能理论判断少需要12小时以上。嫌疑人在在断龙山现场机能恢复最早理论时间为6日夜间23时左右,耿喜伤害案案发时间为当日晚18时-21时。排除李东伤害案嫌疑。</p></p>
<p>4袭警案为11月8日凌晨2点,嫌疑人具备活动能力最早理论时间为6日晚上11时,大型犬为死者耿喜所有,目前未发现踪迹,基本排除配合嫌疑人制造现场可能。现场勘验嫌疑人在断龙山至少24小时,若推断成立,嫌疑人最早可能离开断龙山现场的时间为7日夜间11时,加之回城时间,嫌疑人没有现成的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小时30分钟左右,即凌晨0点30分左右,推断有作案时间。</p></p>
<p>5、由于此案的特异性无法对嫌疑人笔录做出准确有效判断,推断出的作案时间为对嫌疑人的不利推断,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袭警案为嫌疑人所为。嫌疑人笔录基本可以采信。</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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