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清欢如鲠在喉,不无讽刺的想:没想到他居然还记得自己做过的承诺!如今早已时过境迁,他说这些话,都脸不疼心不痛的么!</p>
小时候,她确实喜欢兔子,蹦蹦跳跳的,尤其是那两只长长的大耳朵,多可爱呀。</p>
楚清欢记得,有一年过生日,这个男人买回来两只小兔子,有着雪白的皮毛,红色的大眼睛,就像一对红宝石。</p>
她喜欢的,恨不得睡觉都要抱着,还给它们取了名字,就叫三七。</p>
那个时候的爸爸还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又或许是那个时候她还小,天真的看不懂什么叫虚伪!</p>
谁知道呢,反正人心总归是隔着肚皮的。</p>
后来,三七被人从楼上丢了下去,摔死了,就在她们母女被扫地出门的那晚。</p>
那是她心里的裂痕,永不能忘,又岂是一两句话可以修补的。</p>
“你拿回去吧,我有喜欢的东西,已经可以自己买了。”</p>
顾振东脸色黯然,将怀里抱着的大兔子放到了干净的地面上,“欢欢,对不起。等你生日,爸爸再来看你。”</p>
生日?楚清欢其实特别想问问,他真的还记得自己哪天过生日吗!</p>
顾振东和陆宸远笑着点点头,便开车离开了,留下了那只大兔子,坐在那里,瞪着那双大眼睛对着她笑。</p>
楚清欢觉得碍眼极了,抬腿踢了两脚,又觉得不解恨,干脆上去用力的踩,将那只可怜的公仔踩的变了形,印了一身的鞋印。</p>
脏兮兮的,很可怜,就像年幼时无家可归的她!</p>
陆宸远靠着车门,墨染的黑眸只静静的看着,心疼的厉害,却忍着满腔的怜惜,没有上前打扰她发泄情绪。</p>
楚清欢发泄的痛快了,拽着兔子耳朵,给它丢到了垃圾桶里。</p>
就像当年,那个男人狠心抛妻弃女一样。</p>
陆宸远喉结滚动,心疼的搂住了她的肩膀,明明很留恋却要狠心的丢弃。</p>
他哑着嗓音道:“喜欢的话,我改天再去买个一模一样的。”</p>
楚清欢撇撇嘴,凉凉的道:“才不稀罕,我这辈子最讨厌兔子了!”</p>
这话说的要多违心就有多违心,连她自己的睡衣都是兔子的。</p>
他要是没记错,有两件粉色的睡衣,一薄一厚,衣服裤子上全都是兔子的图案。</p>
为了不让她恼羞成怒,陆宸远默默的闭上了嘴,口是心非绝对是他家宝贝的优点,他喜欢!</p>
等两人开车进了大院,站在拐角处的顾振东才走了出来,心里叹了口气,看来这个孩子是真的将他恨到了骨子里。</p>
顾振东站在路边吹了会儿冷风,头脑清醒了,这才上了车。</p>
紧接着,将电话拨给了自己的秘书。</p>
“顾总,您有什么事吗?”</p>
顾氏的秘书是个男的,姓李,单名一个煜。可能是柳心怡心里有鬼,在秘书方面提防的密不透风。</p>
十几年来,顾氏的秘书换了不知道有多少个,称奇的是从来没有过一个是貌美的姑娘。</p>
更让人称奇的是,对此,顾振东也从来没表示过反对!</p>
用顾总的话说,长的好看能当饭吃么!他要的是实力,不是摆着好看的花瓶!</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