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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娱乐圈名利场(1 / 2)

千禧年的第一天,陈飞扬被自己父亲开车送到了机场。</p>

陈胜利租下的门面还在装修,位置在财大附近。这个位置是陈飞扬强力选定的,他可是知道日后这里会成为美食一条街的。</p>

本来王冬梅不放心陈飞扬一个人坐飞机,在陈飞扬的劝解下最后还是打消了准备陪陈飞扬去魔都的主意。</p>

陈飞扬可不敢让自己老妈去魔都,娱乐圈的表面永远都是风光的,可是幕后几乎都是辛苦的。</p>

不说别的,就拿一个最简单的吃饭来说,大部分的人都不能保证按时吃饭。至于别的辛苦,那就更加不用说了。</p>

这要让王冬梅了解了这些,估计能直接把陈飞扬拉回蓉城。</p>

“儿子,到了记得打电话,在外面万事小心。”</p>

“知道了爸!你回去吧!”</p>

陈飞扬拉着行李箱跟老爸告了别,和上次一样,陈胜利一直到看不见自己儿子才转身离开了机场。</p>

检票,登机。三个小时后,陈飞扬再一次来到了魔都。</p>

来接他的是林大志,但不仅仅是林大志。</p>

“林哥,他怎么来了?”</p>

陈飞扬瞥了一眼帮着他拉箱子的童林,小声的问道。</p>

“还不是你写的歌闹的,你是怎么想的?你这些歌其实分成三张专辑都可以了,每首歌都不错,单独分开每首歌都够的上做专辑主打歌了。你就这么一次性全丢出去啊?”</p>

“怎么了?不行吗?”</p>

“行是行,但是我觉得你分成两张甚至三张专辑出不是更好,一年出两到三张专辑。两年你就能成为当红歌手。”</p>

“两年太慢了,我还要考大学呢!”</p>

“我。。。得!惹不起你,你牛批行了吧!”</p>

“那必须的!我可是妖孽。”</p>

陈飞扬拿这个在后世小说里被用烂了的词语来打趣自己,说完之后自己都笑了。</p>

“飞扬,我也这么叫你吧!那个。。你上次答应给我写的歌?”</p>

童林拉着陈飞扬的箱子跟在后面,这次他可是舍下老脸跟了过来的。倒不是他对陈飞扬有什么意见,而是他不想和林大志一块而已。</p>

上次饭局之后,他得知了陈飞扬怼他经纪人那番话之后,就猜到了多半跟林大志有关。</p>

原本,他是放弃了让陈飞扬给他写歌的心思。可是当陈飞扬专辑的那十首歌一亮出来,他都快被吓傻了。</p>

这哪是十首歌,这是十首专辑主打歌啊!</p>

真是应了那位教授对陈飞扬的形容,陈飞扬这家伙就是个妖孽。</p>

这次得知陈飞扬要来魔都拍摄画报和接受采访之后,童林的心思就不停的转了起来。最后在经纪人的撺掇下,终于还是厚着脸皮和林大志一块来了机场。</p>

陈飞扬其实刚才一看见童林,就想起了这事。</p>

上次童林托许康成找他邀歌,他是答应了的。原本他是打算找一首难度比较大的歌曲给许康成,在录音的时候找机会收拾他一顿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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