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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其实我想做个好人(上)
有一说一,在嗅觉方面,涂诗绮真的很厉害。
她说自己是专业的,全国没几个人能比得过自己。
这一点还真不是吹牛。
陈长青一行人是九点多来的,在一番交谈寒暄后,差不多十点多钟,然而在短短不足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在涂诗绮的调整下,冲泡奶茶的味道居然上升了一个档次。
甚至对方还开创性的增加了很多种口味。
比如香芋,咖啡,红豆等等。
这些通过味道,从而提升口感的方式,即便是在后世,仍然是一种十分先进而有效的一种手段。
可见,在气味方面,涂诗绮真的很有研究。
只可惜,对方的身份有些问题。
陈长青调查过涂诗绮,但目前一无所获,总之这是一个很神秘的小富婆,以至于陈长青现在的心情很复杂,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个决定是对还是错。
中午,因为塔寨的道路太难走。
大家也懒得去饭店吃饭,便一致决定在林宗辉家里吃。
桌上的大轴是鱼,是的,北山水库的大鲢鱼来了!
这可是东山市的名产,虽然在全国不怎么出名,但就东山市?
不管是谁,提起北山水库的大鲤鱼,都要说一句味道好!
林宗辉的老婆阿兰做鱼是一把好手,鱼头劈开,洗净腌制后抹上剁椒做剁椒鱼头,鱼尾则混合着豆腐,粉丝做了一锅炖鱼,还有林大宝念念不忘的炸酥肉。
说真的,陈长青感觉炸酥肉一般,反倒是剁椒鱼头的味道更好。
但还是那句话,世界上最好吃的菜,永远是妈妈做的菜。
味道可能不正宗,可偏偏能抓住你的味蕾,正如同舌尖里说得那样,儿时的味道会伴随你一生。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涂诗绮吃得很开心。
和陈长青一样,她似乎也对剁椒鱼头情有独钟。
眼看着饭桌上欢乐的气氛越来越浓,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来访,直接打乱了饭桌融洽的气氛。
一身黑色的丝绸长衫,袖口是白色的,面料表面有一层暗色云纹。
虽然用料奢华,但看起来却很低调。
身型消瘦,头发很干净,带着一副金丝眼镜。
如果不看眼神,对方给人的感觉就好像民国时期的教书先生,腰板挺直,如同一颗劲松。
但对方的眼神却太锐利。
和陈长青当初的锋芒毕露不同,林耀东的眼神特别狠,哪怕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仍然给人一种豺狼般狠辣的既视感。
“咚咚咚!”
门环敲着铜狮子,发出一阵沉闷的声响。
林耀东笑着推门走了进来,他神情自若,丝毫不见怯场,反而像是在自己的主场
“宗辉,吃饭呢?”
“大哥?”
林宗辉楞了一下,脸上多了几分诧异。
显然,他没有想到林耀东会在这时候过来,旁边的林大宝心中不由暗叫了一句来者不善,但表面上还是恭敬的喊道
“东叔,您来了。”
反倒是旁边的陈长青,在看到林耀东后,表情不由多了几分微妙的变化
“这位应该就是林耀东先生吧?”
目光扫视一圈,如豺狼一般狠辣的眼神,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不由感觉一阵不自在,扑面而来的就是一阵肃杀气息,而随着目光在柳生石斋身上停留了片刻。
林耀东看向坐在主位上的陈长青,随即笑着摆摆手
“先生谈不上,不过是在香江发了点小财,比不上陈先生。”
旁边的林宗辉表情多了一些变化,在短暂的思索后,林宗辉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