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缓缓驶入水晶湖营地,望着暴雨中漆黑一片,如同深渊般的湖面,高宁忍不住纳闷。
怎么乱七八糟的事,专挑风景如画的地方出呢。
如果是阳光下的维多利亚湖是一颗璀璨的蓝宝石,那么保护中的水晶湖就是一颗变幻莫测黑水晶。
从里到外都透着一股神秘。
从小路穿插进来,看到破旧的招牌,和明显封锁过的痕迹,高宁就已经想起来了。
水晶湖杀人事件,这不就是说的杰森么?
不是那个秃头郭达斯坦森,而是大砍刀杰森,隐约还记得,这家伙似乎是个不死之身啊……
刚想到这里,前面忽然出现一道人形。
大砍刀曲棍球面具,惨兮兮的长衣和魁梧的身材。
好家伙,不就是他么?
蒂尼忽然紧张起来,蓝宝石般的瞳孔忽然变成诡异的红色,双手微微上抬。
面对大块头警车,杰森依旧保持着一视同仁的朴实性格。
非但不闪不避,还故意上前两步,举起大砍刀迎面就砍了下来。
高宁一脚油门下去,在发动机的咆哮声中,车子如火箭般窜出,一下子把杰森如炮弹版撞飞。
踩下刹车,车子一个大甩尾停在营地院落中,透过车窗,还能看到地面上被大雨冲刷着的残肢断臂。
蒂尼看了一眼,望向高宁。
高宁嘿了一声,忽然从后车座的杂物堆下,拽出一把雷明顿散弹枪,嘴角勾起:“看来我们遇到热情的主人了,把自己藏好,我要去找个招呼!”
在蒂尼吃惊的眼神中,高宁一脚踹开车门,就这样端着枪大步走进雨幕之中。
高宁依稀还记得杰森的特殊之处。
其实也没什么特殊的,美剧中的杀人狂都差不多。
不死之身,隐迹和追踪能力惊人,时不时就突然出现在幸存者身后,力量强大,对杀人这件事十分执着。
而且还有这特定的顺序。
性感风骚先于肌肉壮汉,先于书呆子,先于纯情暖男,最后才是傻白甜。
而且十次有九都能死里逃生。
这家伙直挺挺的站起来,举着大砍刀就冲了过得了。
高宁雷明顿枪口向上一挑,直接扣动扳机。
嘭!
一声枪响,子弹正面击中头部,能炸开脑壳的冲击力却只是穿透了曲棍球面具,只在眉心处爆开一团血污。
可即便如此,杰森也只是晃动了两下,手里的大砍刀还在执着的往下砍。
嘭嘭嘭!
高宁表示很欣赏他锲而不舍的精神,因此再开三枪以表敬意。
三枪前后击中杰森脆弱的脖子,大片血肉炸开,只留下森白的颈椎骨顽强挺立。
嘭!
又一发子弹射出去,颈椎骨应声而落,足有篮球大小的脑袋顿时飞了出去。
如熊般强壮的躯干晃动了下,轰然倒在地上。
可下一刻,被散弹枪打飞的血肉如同时间倒流,竟然以一种诡异的方式反向生长了出来。
最吸引人眼球的,是那颗带着曲棍球面具的大脑袋。
竟然自己飞了过来,与身体凑在一起。
眼看这家伙手脚抽动一下,抓着大砍刀要再次爬起来。
高宁不再犹豫,枪口下压,继续开枪。
雷声轰鸣,枪声不断。
车上蒂尼眼睛瞪得如灯泡大小,她实在不敢相信,这警察竟然这么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