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那柜姐说这口红特别经典,特别适合你,你觉得嘞?”</p>
林筱满盯着陆劲带回来的那只口红发呆的时候,陆劲凑了过来,眼睛亮亮的,像是一只在等待主人家夸奖的小狗。</p>
嗯……</p>
可是她手里面的这一只口红,可是让很多女性都望而却步的死亡芭比粉啊。</p>
林筱满看着陆劲充满期待的眼神,最终还是拿起那只口红,在自己的嘴唇上薄薄涂了一层,“陆劲,你觉得这个颜色真的好看嘛?”</p>
“好看啊,媳妇不管怎么样都好看。”陆劲看林筱满的时候,依旧是带着厚厚的滤镜,像小狗狗一样孺慕得看着林筱满。</p>
林筱满知道问陆劲也是白问,干脆自己拿起镜子,端详一二。</p>
嗯……</p>
她毕竟皮肤白,涂芭比粉不会像其他翻车的人一样显得很黑,甚至还会显得有些小小的时尚感和高级感,带着少女感,但是这粉色实在太亮眼了,鲜艳的荧光粉色,有点突兀。</p>
但是既然是陆劲送给她的第一只口红,她就勉为其难留着日常用吧。</p>
知道林筱满打算和陆劲一起出远门的时候,陆母愣了愣,瞪着陆劲,“你说你干啥子让你媳妇去受那种苦!”</p>
“整天就知道瞎折腾就算了,把钱带回来就行了,把人带走算怎么一回事啊?”</p>
陆母是不想要让林筱满走的。</p>
就这么一小段时间,陆劲已经瘦了不少了。林筱满一个弱女子原本就瘦,要是跟着那大老爷们去外面干活,累死累活的,不得把身体折腾坏了?</p>
“没事的娘,是我想要跟着陆劲去长长见识。”</p>
“长长见识?哎呀小满,你这年纪还小呢,等陆劲赚大钱了啊,生活稳定下来不用到处奔波了,再带你去长见识,不行吗?咱为啥子非要吃这个苦呢?”</p>
陆母现在心里面呢已经偏向了林筱满。这自古以来,男人赚钱养家就是天经地义的,没道理让女人跟着一起抛头露面,那是没本事的男人,才会想着那么使唤自己的女人。</p>
“大嫂,我舍不得你啊,你要是走的话,能不能把我也带上?平时不用照顾我的,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甚至睡觉的时候可以睡在你和大哥的床底下。”</p>
林筱满:“……”睡床底下,你小子是想要干什么?</p>
陆劲听不下去了,拉着陆聪走了。</p>
其实他又想着不和媳妇分开,但是理智上又觉得媳妇不应该跟着他去受苦。要是娘能劝得动林筱满的话,那是最好不过了的。</p>
“娘,我可以照顾好自己的。你相信我。主要是我想要看看陆劲每天的生活。”</p>
“那这也没必要哦,你让陆劲写信给你交代清楚不就好了?”</p>
“娘,那这样子好不好,我跟着陆劲出这一次门,要是我瘦了,我就再也不跟着陆劲出门了!”</p>
林筱满的态度很坚定,陆母还能说什么。</p>
就算她把林筱满当作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对待,但是婆婆和母亲还是有差别的,她要是多说几句,没准婆媳之间会生出间隙,所以她只能勉强同意了林筱满的条件。</p>
“说好了啊,要是在外面瘦了,你下次可就别和陆劲出门了,咱在家里老老实实等陆劲把钱带回来。”</p>
“娘,我都听你的!”</p>
陆母呵呵。</p>
都听她的?选择她愿意听的听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