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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章 大人物的癖好(1 / 2)

明昭狠咬了下嘴唇,“我知道,我和承颐哥哥之间的情义不是银子能够衡量的。但是,这当中夹杂了银子的话,我的心里会不踏实。”

“好吧!你想怎样?”周承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有摒弃原则的一天。从小到大,他从来都是执拗的。或许,这不叫退让,这叫纵容。只要她心里舒坦,他愿意由着她胡闹。

明昭立马绽放了笑容,“我给你写个欠条吧!借一千两,五年后还两千两。承颐哥哥也别觉得不舒服,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有多少兄弟情义都栽在了银钱上,你说是不是?”

周承颐好笑的看着她,就这么一个小豆丁,居然想要在五年内变出两千两银子。不是他瞧不起她,是觉得很神奇。他倒是要看看,她身上还能迸发出怎样的力量。

“你会写字吗?”

这话算是踢到明昭的短板了,她赧然的笑笑,“将来我肯定会写字的。你放心,一回到家,我就着手练字。至于现在嘛,那就借承颐哥哥的墨宝一用了。”

周承颐的唇角抽了抽,练字可是个苦差事,她到时候可别又撒娇耍赖才行。“这里也没有笔墨纸砚啊!”

“我这就去找店家借。”明昭抬脚就往外跑。

门一开,唬的她倒退了两步。

金爷和吴愉他们都站在外面,也不知站了多久。

刚刚他们说得话,不会都被偷听了去吧?

这大人物都是什么癖好?偷听墙角让人不齿。

明昭往周承颐身后躲,那是他爹,批评的话得他来说。

周承颐果然冷了脸,“你们做什么?”

吴愉的手就指向金爷,“是他坐不住的。”心里还不忘腹诽,闲着没事非要来偷窥会说话的儿子是什么样子,被抓现行了吧!该!

金爷,也就是周鑫,抬手摸了摸鼻子,讪笑道“刚在楼下喝多了,随便走走散散酒气,一不小心就走到这里来了。对吧?”他问向身后。

吴愉恨不能拆台,自然是不会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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