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坤今日算是豁出去了,也不管严嵩怎么示意,直接将所有事情都抖了出来,他这个户部堂官,实在是做的太过于窝囊了,他今日也做好了罢官不做的准备了。</p>
没想到嘉靖听后,静静的在御座上思索着,并未发怒。严嵩、徐阶等人跪伏于地,嘉靖长久默然,才问道:“户部所言,可确实否?”</p>
严嵩作为首辅,自然得上来回话,严嵩说道:“王府恣意妄为,由来已久,非一日之寒,而今盐法败坏,诸王确实在其中获取巨额银两,可是其中事情错综复杂,未可轻动。”</p>
嘉靖说道:“现在国用不足,尔等只知道开内帑以济国用,全然不思开源节流,尔等就是这么报答君恩的吗?”</p>
嘉靖指着马坤说道:“你刚刚不是说得挺慷慨吗?而今该怎么做,明白回话!”</p>
马坤跪在地上说道:“陛下,国朝每岁用度,除田赋、折色、商税等外,最重要的就是盐税了。食盐不仅关系到国库收入,更关系到关河宁定。”</p>
大明的盐法,承袭于宋元,实行的是开中法,所谓开中法,就是定期或不定期地出榜召商。而商人则围绕朝廷的需要,先将粮食及其他军需物资输送到朝廷指定的边防卫所,以换取贩盐的专业执照“盐引”,然后凭盐引到朝廷指定的盐场支盐,最后在朝廷指定的行盐地区销售,通过这样的途径以获取应得的利润。</p>
早期的开中法多是实物开中,也就是商人将等朝廷需要的物资运抵边关,交给卫所,然后换取盐引,用以销售食盐,获取利润。</p>
而自从成化时起,出现了开中纳粮向开中纳银转变的趋势,即商人直接向朝廷缴纳购买盐引的银两,然后买盐销售。弘治五年 (1492)八月,户部尚书叶淇进一步创新开中制的实现形式,令各地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 边,从制度上确定了开中纳引银的制度。</p>
刚开始实行纳银开中时对政府还是对商人来说,都更为有利。从政府方面来考量,开中纳银可以使政府获得比过去更多的利润,从而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从商人方面来审视,商人避远就近,在产盐地附近的盐运司纳银,虽然在价格上稍微高了一点,但却大大节省了往返边防卫所运输粮饷所花时间和费用, 可谓利远大于弊。</p>
但是食盐重利,一向是被权贵们所觊觎的,他 们都以权势作为后盾,处心积虑、想方设法弄到非正常途径的盐引,然后,高价倒卖,攫取巨利,加之朝廷为了增加财政收入,用增发以至乱发盐引的方式敛财,导致盐引壅积,许多开中商人手中的盐引难以及时兑现,开中制日趋崩坏,盐商分化为输粟报中的边商和守场候支的内商。</p>
更为要命的是私盐的横行。原本大明对于私盐是严厉打击的,大明律规定:守御官吏巡获私盐犯人,绞;有军器者斩,盐货车船马匹没官。常人捉获者,赏银一十两。仍追究是何场分所卖,依律处断。</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