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日)颁罪己诏(此诏一载在二月十二日,然诏有三,姑书于此)
己亥日,皇帝颁布罪己诏书,内容如下:
我承继大统已有十七年,时刻铭记上天降威,祖宗重托,日夜警醒,不敢有丝毫懈怠。然而近年来,天灾人祸频繁,敌寇气焰日益嚣张,他们忘却朝廷历代养育恩泽,肆意逞凶长达二十年,对他们宽恕赦免,他们却更加傲慢,安抚之后则立刻反叛,甚至有百姓受其煽动,瞬间忘记了敌忾同仇。我身为百姓的父母,却无法保护百姓,百姓作为朕的赤子,我却无法予以庇护,导致陕西、河南地区沦为废墟,江南、湖广之地充满腥风血雨,血流成河,尸横遍野,这些不是我的过错,还能是谁的责任?百姓承受战争之苦,草料和粮食,为行军队伍提供住宿和食物,加重赋税征收,无节制地征收,使百姓提前预支赋税,承受借贷之苦。,又都是我的过错。百姓房屋空空如也,田地荒芜,看着四处焚烧而无处可去,在寒风中呼号而死,也是我的过错。百姓遭遇连年灾荒,干旱洪水交替,军队频繁调动,瘟疫肆虐,往上冒犯了天地之间的和谐秩序,往下导致百姓怨恨聚集,还是我的过错。
至于任用的大臣不守法度,选用的小臣不守清廉,言官首鼠两端、议政不清,武将骄横怯懦,没有战功奏报,皆因我治理失策,未能感化人心。我整夜反思,内心惶恐不安。因此,我昭告天下,从今往后,我将痛定思痛,深刻反省以往的过错,关键在于珍惜人才以培植国家元气,坚守祖制以消除纷扰,施行仁政以收揽人心,减免额外赋税以减轻百姓负担。考虑到用兵征税实属无奈之举,各地方官员务必迅速采取多种方式劝捐,同时做好安抚工作。如有擅自加征、隐瞒私征、滥用酷刑,导致百姓难以生存者,立即查处。对于流亡归来的百姓,免除全部欠赋,妥善安置并给予救济,以免他们流离失所。对于被贬谪或罢免的官员,如果有公忠正直、廉洁干练、尚有可用之处者,不论文武,由吏、兵二部核实后重新启用。对于民间豪杰之士,如有收复一郡一邑者,可赐官并世袭,功绩等同开拓疆域。即使是曾经叛乱或被胁从者,只要能抛弃贼寇,率众归顺朝廷,即可赦免其罪并赐予立功机会。如能擒获或斩杀李自成、张献忠等贼寇,将给予通侯之赏。唉!“忠于君主、热爱国家,是每个人共同的心愿;洗刷耻辱、铲除元凶,又有谁会不怀有共同的愤怒呢?请天下诸人牢记先皇祖宗深厚的恩泽,共同努力完成安定国家的大业。我已决心改正错误,特此向天下昭告我的心意。
此时,贼寇势力愈发嚣张,直逼京城,人心惶恐。朝廷每日召集群臣商议,都是空谈练兵筹饷,大臣们相互勾结,企图压制下级官员,使其不敢发言,还有一些下级官员只知道借着皇帝召对有所表现而获得重用。每次召集群臣对答完毕,皇帝看到朝廷中无人能担重任,不禁痛哭回宫。朝中众人只知建议关闭城门,禁止人员进出,无所作为。城中人人自危,贼寇又趁机暗中引诱官军,官军因军饷不足,士气低落。马世奇每次朝会结束都会叹息说:“大势已去。”
皇帝命秉笔太监王承恩提督内外京城,蓟辽总督王永吉节制各镇兵马,处理一切军事调度、任免将吏、赏罚功罪等事宜,均准其相机行事。吏、兵二部准备空白公文五百张供军前使用,相关印信即刻铸造。朝廷发放半年军粮给城中守军。
贼寇威胁日益严重,有大臣建议皇帝南迁,皇帝勃然大怒说:“你们平时只顾党争,不肯为朝廷效力,如今只有死守京城,还有什么好说的!”皇帝告诫兵部:“京城守备充足,援军四面汇聚,何愁不能如期消灭贼寇,胆敢散布谣言扰乱人心及私自遣送家属出城者,一律严惩。”朝廷下令各衙门暂停审理诉讼案件,监狱中应释放的囚犯尽快办理释放手续。吏部也商议决定,所有被贬谪或罢免的官员,都恢复官员身份并赦免其处罚,以凝聚人心。
这一天,周王在湖嘴舟中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