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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你看见了,是他先动的手……(2 / 2)

啊?是-----英雄啊……</p>

何树华立马松手,小心翼翼的抚平向宏才脖领子上的褶皱,满脸堆笑:“救火英雄啊……我就知道我当初没提拔错你,第一眼看你就觉得你一身英雄气概……”</p>

这态度转换的,川剧脸谱都没他离谱。</p>

何树华亲手从工人手里扶过向宏才,讪然看向汪清:“汪记者,你和院长熟,帮我找个处理烧伤的大夫呗?谢、谢谢。”</p>

汪清回了他一记白眼儿,看向田凤雁:“雁姨,普外科在二楼,找盛医生。”</p>

何树华会意,赶紧扶着向宏才去二楼,发现向宏才腿受伤走得慢,干脆一猫腰把向宏才给背起来来了。</p>

田凤雁先悄悄进病门看了眼女儿,发现睡得挺香,再次出来,向汪清表示感谢。</p>

“清清,今天太谢谢你了,有了你舅舅等一众警察的提前介入,才对吴俊生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否则后果不敢想象。”</p>

汪清不好意思道:“雁姨,其实,我应该跟你郑重道歉。我虽然找了舅舅帮忙,但其实心里,一直没认为孩子会真有危险,只以为孩子贪玩,或孩子的爸爸给偷藏起来了,我的想法太想当然了,对不起。”</p>

田凤雁:“清清,你才多大啊,还没到二十岁呢,遇事沉稳,脑子清醒,有你爸身上那种指挥官架势。”</p>

汪清抿紧了嘴唇,没有吭气。</p>

田凤雁看出了汪清的纠结,劝解道:“清清,我早看出来了,你很喜欢你现在的职业,只是因为这个职业是你爸爸逼你选的,你不愿意承认你的喜欢。</p>

我给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吧。我家娆娆特别喜欢吃糖醋排骨,不管我盛糖醋排骨的器具是盘子还是碗,材质是不锈钢的还是瓷的,她都喜欢吃。因为,她喜欢的是排骨本身,不是外在的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p>

你也一样,喜欢当记者就喜欢好了,纠结因为什么喜欢、谁让你喜欢的又有什么意义呢?”</p>

仿佛有什么东西触动了汪清的心灵。</p>

是啊,喜欢就是喜欢,纠结什么呢?</p>

汪清唇角上扬:“雁姨,我发现你说话总能说在点子上,让人听着很是舒服。听了你的话,我好像后悔了一个决定……”</p>

田凤雁示意汪清继续。</p>

汪清:“我爸帮我报考了省报社记者遴选,我心里其实很想去,可他拿让我和树华哥分手做条件,我就本能的拒绝了……”</p>

省报社记者遴选?分手?</p>

田凤雁突然想起了汪中阳在他办公室里对她说的一个理论:小毛驴不听话,要么用皮鞭赶它;要么给它胡萝卜。</p>

这个省报记者遴选机会,就是他给汪清的那根诱人的胡萝卜。</p>

难怪汪中阳这几天没激烈的拆“清华”CP,原来在这儿憋着大招呢。</p>

他其实一直了解他自己女儿,跟他一样,是个事业型的女人,且有多热爱自己的职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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