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番外3(2 / 2)

年少从戎,一是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讨口饭吃,二是为了保家卫国,驱逐外敌。

后来揭竿起义,只因看不惯宋末帝的荒淫无道,奸臣鱼肉百姓。至于登上那最高的位置,他一开始从未想过。

再后来,一步步被推到那个位置,身后是出生入死的兄弟,身前是水深火热的百姓,他再想退也来不及。

“当皇帝本就非我所愿。”霍致峥道。

宋清盈,“……”

大哥,你这就很凡尔赛了哦。

“幽云十六州早已收回,我这些年继续坐这个位置,无非是责任在肩,不可推脱。”霍致峥眯了眯眼,欣慰道,“不过现在阿淮长大了,我也能将江山托付给他了。”

说到福宝,哦不,该叫阿淮了。

福宝长到十岁,就不让人再叫他这个小名。后来还是宋清盈从桑桑嘴里知道,是因为那戎狄质子阿斯诺阴阳怪气的叫了一声“福宝世子”,福宝气得跟人打了一架,之后就再不许人叫他这小名,觉得幼稚。

关于阿淮经常与阿斯诺打架这事,宋清盈和霍致峥都知道。对此,霍致峥的态度是,随他们打去,就当锻炼身手,只要打输之后不要回来哭鼻子就成。

言归正传,提到阿淮,宋清盈就忍不住吐槽起秦太后,“最近母后一直催我,要我给阿淮说亲。”

这些年过去,秦太后依旧活跃在催婚的第一线。

十三年前催儿子,十三年后改催孙子了。

宋清盈表示头大,霍淮才十七岁,放现代也就一高中生,现在说亲未免早了些。

而且据她的观察,阿淮对桑桑好像有意思,可桑桑那小姑娘懵懵懂懂的,还没开窍。

“母后就是闲不住。”霍致峥将最后一瓣橘子喂给宋清盈,拿起帕子擦着手指,淡定自若道,“这季节正适合养蚕,明日我让人给她送堆蚕种,她有事忙,也不会催你了。”

宋清盈,“……也行吧。”

算起来,这些年秦太后的慈宁宫真的养了好多东西,鸡鸭牛羊、狗猫鹦鹉,甚至霍致峥还叫人给她挖了一处水塘,一边养鱼,一边种莲藕……

秦太后乐在其中,每隔一段时间,就给各家送土特产。今日给宋清盈送一堆新鲜莲藕和桂花鱼,明日拎一篮土鸡蛋给霍淮补身体,后日又逮两只老母鸡送去威远公府,给霍蓉儿和外孙们炖汤。

前两年霍蓉儿生下个小郡主,秦太后还亲自操刀,宰了一头老母猪,熬了一锅香喷喷的黄豆炖猪蹄给女儿送去。

看来种田这事,真是刻在种花人的dna里。

***

册封贵妃为后的消息一出,普天同庆,不少人的口头禅都变成了“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

钦天监选定的立后吉日,是八月十九。

宋清盈觉得这日子挺好,中秋节后,不冷不热的天气,穿厚厚几层的礼服也不会闷出痱子。

虽然提前做好了心理准备,册封大典那天肯定会很累,可真当那一天来临时,宋清盈简直要昏过去——这也太特么累了叭!

一大早,她被唤醒到镜前梳妆,着皇后朝服,头戴十八花钗凤冠,最中间的那颗东珠硕大皎洁,饶是看惯了金银珠宝的宋清盈见着,都忍不住发出一声卧槽。

梳妆妥当,宋清盈由宫人搀扶着离开昭阳宫。

接下来便是各种繁复的礼节,从清晨到午后,直到在庆平之章的礼乐声中,她拖着长长的裙摆,一步步迈上汉白玉台阶,缓缓走向那高台之上的英伟男人时,她心头的劳累才算看到尽头般,取而代之的是无边的欢喜和希冀。

嫁给自己喜欢的人,是一件很值得高兴的事。

霍致峥压低眉眼,看着阶下慢慢走来的人,绝美的脸上画着端庄的妆容,唇瓣涂满胭脂,妩媚艳丽如牡丹。层层叠叠的大红色婚裙衬得她肌肤如雪,裙衫上的衔珠金凤随着她行走的动作,折射出浅浅的辉光,明艳逼人。

霍致峥的目光追随着她,心头漾起无穷的欢喜,以及尘埃落定的充实。

从今日起,她便是他的皇后,与他生同衾,死同穴。

千千万万年后,在青史上,他和她的名字会在一起,永永远远。

“皇后。”

他朝她伸出手,一贯肃冷的面容线条也变得柔和,薄唇微翘,“你今日很美。”

宋清盈大大方方的把手放在他的掌心,洋洋得意的朝他眨了下眼,“是吧,我也觉得!”

霍致峥失笑,将她牵到身旁。

俩人并肩而立,在他们之下,万人叩拜,欢呼如山。

霍致峥侧眸看她,“朕答应你的事,没食言。”

借着宽大的衣袖,宋清盈的小指轻轻划了下他的掌心,朝他展颜一笑,“嗯,我相信。”

一直都信。

作者有话要说:  [1]鲁迅《无声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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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周日人在外地,下次更新在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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