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恶鬼在人间(1 / 2)

李然然连着古代陋习系列看了三期,这是最后一个视频。</p>

(视频一开始就放了数张图片,外表都是看着平平无奇的塔,看着黑白照片却有股悲凉气息,旁边用白字备注:婴儿塔)</p>

【清朝中后期,有了专门收纳丢弃婴儿的婴儿塔。婴儿塔形制各异,有的是单独的塔形建筑,有的是建筑群,有的是在乡间田野中的小亭子。婴儿塔的形状像个小塔,上面会有一个小洞,里面是专门用来投放婴儿的尸体或骨灰的地方。在塔的旁边,有的会摆放着一些篮子,它们是曾经用来装弃婴的。简言之,婴儿塔是一个专门用来处理死婴的地方,里面的婴儿也基本是女婴。 】</p>

<弃婴塔里无男婴,学堂之中无罗裙 ></p>

<已经开始生气了></p>

<人啊越亏欠什么,越怕什么。怪不得鬼婴是恐怖故事></p>

[秦始皇二十九年长公子扶苏:周时便是将“慈幼”放在社会救济之首,不曾想到清时“弃婴”会变本加厉]</p>

[宋神宗·赵顼:唉]</p>

[宋熙宁二年苏轼:应建立慈善组织,组织救儿,而不是专建塔杀婴]</p>

【许多刚出生的女婴,在还没有世界意识时便被各种方法杀死,或扔河中池塘里、或捂被子里。甚至于有的父母为了下胎生儿子会把水烧开,将自己的女儿活活烫死后沉入江中,使其永世不得转生;有的会把女儿扔进粪桶,让其在脏污中耗尽生命;有的会把女儿埋在马路下面,让过往行人践踏尸骨。他们认为这样杀死女儿,她就再不敢投胎自己家了。】</p>

<这TM还是人???[呕]></p>

<这些不配称为人,下地狱吧></p>

<永世不得转生的是你们!!![哭]></p>

[宋仁宗·赵祯:不配!根本不配称为父母!!!]</p>

[宋熙宁二年黄州人王天麟:在黄州本地多有淹杀初生婴儿的恶习]</p>

[明万历七年江西人郭子章:本地的人最爱溺女,已成风气。即使朝廷多次多有禁止仍不能绝]</p>

【杀婴、弃婴自古便有,到了宋代逐渐演变成杀婴习俗——“生子不举”。就是生了孩子不养育,把婴儿溺死或扔掉。苏东坡在被贬期间就曾见过不少杀婴事件。一个姓石的贫农,已经杀了两个婴儿。一年夏天,他的妻子生了四胞胎,他亲手把妻子和婴儿都杀了。苏轼认为,没人性的溺婴暴行,应当予以遏制。于是给朱寿昌写信希望能将“故杀子孙,徒二年”的法律推行到鄂州各县之中,警醒百姓杀婴是要判刑的。然,就算宋朝统治者做了不少应对措施,出台了各种法令禁止杀婴、设立专门的慈幼机构,也未能改变社会杀婴现状。到了明代,在浙东地区还有溺头女婴以利生男的习俗。】</p>

<弃婴,因为养不活。弃女婴多,因为重男轻女,因为传宗接代,因为劳动力......></p>

<那个年代的四胞胎啊,草,还是人吗?妻子都杀......></p>

<宋朝好像还有人头税,养不活></p>

<古人不避孕,女的真的好惨,生生生></p>

[武周女帝·武曌: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穷困]</p>

[唐会昌二年宰相李德裕:养病坊再多,也救治不完那么多婴儿]</p>

[宋熙宁二年苏轼:真没有解决办法了吗...]</p>

[明嘉靖二十六年徐阶:南方盛行溺婴,唉,难,难,难]</p>

【为什么溺婴?</p>

贫穷</p>

赋税压得百姓喘不过气。汉武帝时期,孩子生下来三岁就要开始交人头税,为了逃避赋税也出现杀婴现象。宋朝在收税方面竭尽所能的榨取。嫁女高昂的嫁妆。于是不仅穷人要淹死婴儿,富人也跟着淹死女婴。明人控制家庭人口,有的地方只愿生两个孩子,多了就淹死。明成化年间曾制定过《禁约嫁娶奢侈淹死女子例》,然,明代溺婴已经导致男女性别比例失衡,男多女少。】</p>

<宋朝的各种杂税是真的多,他们自己都说“本朝两税之数,视唐增至七倍”。[裂开]></p>

<如果说养了几个女孩后免除徭役,会不会杀婴会少些?></p>

<还别说明朝嘉靖时期有个地方官就是这样做的,情况是好些了,但治不了本></p>

[汉武帝·刘彻:!!![惊讶]]</p>

[宋宝元元年人:苛捐杂税何其多,能养活儿子很不容易了...]</p>

[明嘉靖二十六年益阳知县刘激:唉,百姓多有重男轻女思想,唯有给予好处才会愿意养]</p>

【古代各朝各代的救治机构</p>

周朝将“慈幼”放在社会福利救济之首,从西周至秦汉,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慈幼恤孤慢慢形成了一种“官方为主,民间为辅”的发展模式,并一直延续。但慈幼恤孤多数停留在官方颁行政策或举办间歇性的济赐救助活动,以及民间的士绅官员、家族团体等发善心进行的就近救济这样的层面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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