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1 / 2)

孙母,“不瞒你说,孩他爸重男轻女,我生了七个孩子才终于生出一个男娃,隔壁村有户人家出了十万块钱的彩礼,他就让招娣必须今年嫁过去,说是把钱存起来留给儿子娶媳妇...”</p>

洛九笙闻言心里蓦地一悸,这是什么事?</p>

为了十万块钱就把自己女儿卖了?</p>

难怪孙父态度那么决绝...</p>

她咬了咬唇,强压下心中的愤怒,“大姐,现在时代不一样了,女孩子也应该有追求自己未来的权利。”</p>

孙母无奈地摇摇头,“我也知道,可我在家里做不了主啊。”</p>

洛九笙抬眸,“我说的不止是招娣,还有您。”</p>

孙母一下愣住,手里的锅铲抖了抖。</p>

洛九笙直视着她的眼睛,“我非常理解招娣,她作为一个女孩子,之所以要努力变优秀,是为了尽可能紧紧地把命运攥在自己手里,而不是被动地困在这片小小的山村。”</p>

“是为了在这个有时不讲理的世界里更体面,更有底气的活着,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和主动权,是为了当自己遇到喜欢的人和事的时候,除了一片真心,还有更拿得出手的东西。”</p>

她顿了顿,又说,“如果她这学不去上了,可想而知,她将会走您的老路,生不出男孩就要一直生,在家里没有任何话语权,我这话说的难听,但理是这个理。”</p>

“啪嗒——”</p>

孙母握在手里的锅铲掉了,重重砸在铁锅的灶台上。</p>

洛九笙看着柔柔弱弱,但出口的每一个字仿佛都带了力量,同时也砸进孙母的心中。</p>

其实她曾经也是班里学习最好的那个,那个时候女子无才便是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早早嫁了人。</p>

“若是招娣留在京市,她以后不光会有所作为,幸运的话,还可能会遇到一个事事爱她,尊重她,同样优秀的男孩子。”</p>

洛九笙在说这话的时候唇角漾着笑,整个人都在发光。</p>

两人说话间。</p>

柴火添多了,滚滚的浓烟却一个劲儿地往外冒。</p>

孙母不知是被烟呛到了还是怎么了,眼眶通红,背过身去狼狈地用手背擦掉眼泪。</p>

两人从厨房出来的时候, 洛九笙的脸被熏得黑乎乎的,像只小花猫。</p>

关键是她自己不知道。</p>

江烬强忍住心底的笑意,“你这是偷偷跑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当了回‘齐天大笙’吗?”</p>

洛九笙不明所以,“咋了?”</p>

“擦擦。”江烬指了指她的脸蛋,低声说,“不擦也行,等会给你亲亲就没了。”</p>

洛九笙拿出手机照了照,又羞又恼,狠狠瞪了她一眼,“神金。”</p>

孙母端着最后一道菜出来,招呼他们,“吃饭了。”</p>

最家常地道的北城菜,锅包肉,溜肉段,白菜炖粉条,地三鲜,等等,被孙母做的色香味俱全,很有食欲。</p>

孙家老大老二都在县城打工,剩下除了最小的奶娃娃,几个孩子都在村里上学。</p>

吃饭点都放学回来了,一大桌子人特别热闹。</p>

期间,孙母说,“山村里没有旅馆,我们这就是环境差了点,如果不介意的话,你们今晚住下吧。”</p>

孙父也附和,“是啊是啊,住下吧。”</p>

洛九笙什么苦都吃过,倒是不介意,江烬也是苦日子过来的,当然也不介意。</p>

两人异口同声说,“不介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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