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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争锋相对(四)(1 / 2)

这一章没有闲白儿,直接切入正文。没错,就是这么的尬“聊”。

“……”(正经严肃)

叹恋,我所指的是感叹恋爱。

贪恋,我所指的是有所贪恋。

恋爱,是人这一辈子或多或少总会有的。但爱一个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场恋爱,谈起来“容易”,但结尾全靠个人操作和“运气”。在我看来,一场恋爱,它可以是棉花糖,入口即化,又甜又暖。也会变成眼泪,有感动有痛苦,又苦又涩…

当你有了爱的人,那ta就会成为你,不管做任何事情的“原动力”。但,一旦你失去这个人,失去的一干二净,你不但迷失在没有ta的世界里,还在那一刻失去了这“原动力”,还需要给自己重新再拾起,这动力原本样子的勇气。

也许你重新拾起动力,扛着勇气,变得更加成熟与强大。也许你偷偷擦掉眼泪,笑着喊道“老子,才不care!爱谁谁!下一个更乖!”强行清醒过来,一如往常的霸气侧漏。也许你人前开心果,人后把自己蒙进被窝里,哭得撕心裂肺,昏天黑地。也许,以上说的都是你。也许的也许,总有很多也许……

话说回来,恋爱这东西,有谁能够真真正正的说得清道的明呢?反正我是说不明白,也就配叹一叹了。

所以先把这个话题放一放,咱来说说贪恋。

我在前言里就“说”过,就算生活中总是参杂着不好的因素,我也依旧贪恋着这个世界。

其实,每个人多多少少会有自己贪恋的东西。可能是人,也可能是物。

因为书在还没有发布出去,而我又在码着书的内容的时候,没人和我讨论。所以只好“勉为其难”的拿自己打比方了。

比方很长,因为整本书写的全部都是【我的】比方…

我原本是打算从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开始写的。但我想,如果真这么做的话,各位你们可能就要弃书了。可是没办法,我已经把我的目的都“偷摸儿”的写出来了,所以任性的我,还是要从我小学六年级的时候开始“说”起了。是不是很惊喜?

虽然说小学六年级,年龄看起来很小,但其实该懂的东西还是懂的。只不过,会比现在多很多单纯。

我从小就因为父母工作地方的更改,从而经常搬家,导致我经常转学。不过到底转了几次,我也想不起来了。

说说小学六年级那年,我是从山东,转到了广东。从原本五年制的小学,便成六年制。虽然理论上我那个时候已经小学毕业了,但在广州是六年制的小学,如果我直接上初中的话在某种意义上是属于越级的。

于是,我选择了继续上小学,把我的“天真美好”多保留了一年。话虽如此,但我到现在都一直庆幸自己那年的选择。因为我在最短暂的时光里,遇到了最好的他们…

我的性格,有一些偏自来熟,你们看我的文,应该也已经看出那么一丢丢了吧?所以,如此性格的我,在上学的第一天就和班级上的人“打”成了一片,很快的熟络了起来。

这些人总是表面上嬉皮笑脸,看起来忒不靠谱,但在关键时刻,从不给你掉链子,撑足了“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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