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没有几个的字是写的差的,有的人甚至自成一派,成就一番美名。
宋致远的字,就是那自成一派的,笔锋苍劲有力,圆润中带着扑面而来的犀利,力透纸背,入木三分。
“大哥的字,都是千金难求的,自是最好不过。”宋致庆由衷地夸。
只是这夸赞里,多少蕴含了其它的含义,千金难求,并不仅仅是写得好,而是因为写好的人是宋润之,当朝一品相爷。
所以,他的墨宝千金难求。
“送你?”
宋致庆一愣,随即道“多谢大哥。”
“裱起来,挂在你的书房,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看着它,吾日三省吾身。”宋致远淡淡地道。
宋致庆脸上一辣,像是被人刮了几个耳光似的,都红到了耳脖根了。
“大哥……”
还不如狠狠训他一番呢。
“你为官也有数年,现在更是官拜五品,我知道你的野心不少,也不满足于这小小的五品。”宋致远淡淡地道“但野心,要与能力匹配,更和脑袋匹配,不带脑子行事,无品无德,想往上爬是不可能的。”
宋致庆满脸通红。
“老三,一场兄弟,大哥奉劝你一句,别为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尤其是女人,而自毁前程自掘坟墓。你有今日,实属不易,你甘心自毁长城吗?”宋致远睨着他。
“大哥,我错了。”
宋致远慢慢的卷起那张纸,递过去,说道“今日之事,我希望是最后一次。”
很平和的语气,却如同凌冽的刀子,向宋致庆刺去,刮出一个大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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