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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二章 去哪,我送你(1 / 2)

他想了想,唐家容不下他,他去对家公司也是一样的。</p>

正好之前有从公司跳槽出去的前辈,在汪氏集团做得不错。</p>

昨晚一起喝酒的时候,前辈跟他说,汪霖是唐俞的死对头,跟着他,就算是唐俞,也不可能随便动他。</p>

他想了想,也觉得这样挺好的,省得再去陆氏,唐俞动不动就让他受气。</p>

他是陆琳琳的老公,陆云霄的女婿没错,要唐俞跟陆云霄却是一起长大的兄弟。</p>

沈建华还想说什么,沈辰风道:“就这样吧!”</p>

王兰看了一眼儿子,既然沈辰风已经决定了,好像也没什么可说的,一家人只能接受了这个事实。</p>

……</p>

吃完饭,大家站了起来,陆琳琳见王兰准备收碗,也跟着站起来,道:“妈,我来帮您吧!”</p>

平时王兰哪里肯让她做这些,一直说她的手就应该是不做事情的,别把手做坏了。</p>

不过今天,面对陆琳琳的提议,王兰并没有拒绝。</p>

陆琳琳把碗洗了,才回到房间。</p>

沈辰风把衣服拿了出来,看了看皱巴巴的衣服,走出门,道:“妈,我西装皱了,你帮我熨一下。”</p>

陆琳琳道:“我来吧,妈累了一天,肯定很辛苦了。”</p>

沈辰风看了她一眼,道:“那我先睡了。”</p>

他明天要去面试,这会儿好累,想早点休息,倒床就睡。</p>

陆琳琳去给沈辰风熨衣服……</p>

其实她从来没做过这些。</p>

王兰过来的时候,已经闻到了糊的味道,她赶紧走了过来,把熨斗拿起来,看了眼陆琳琳,“衣服都被你弄坏了,这套衣服可是小风最喜欢的。你怎么做事的?”</p>

陆琳琳从来没见过王兰这么严肃的样子,她看着王兰,道:“妈,对不起……我太笨了。”</p>

“算了,你出去吧!”王兰失望地看了她一眼,对这个儿媳妇越发地不耐烦。</p>

说真的,陆琳琳在沈家也住了一些天了,自己都是把她当祖宗供着的,做饭不会做,洗碗刚刚还摔了两个,熨衣服直接被她弄成这个样子……</p>

说起来,比罗佳还笨。</p>

至少罗佳以前跟沈辰风在一起的时候,罗佳什么都会做,有时候也能帮个手。</p>

陆琳琳也就是家里条件好,之前觉得她有家里做靠山,所以她就算什么都不会,王兰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妥。</p>

但现在不一样了!</p>

唐家都不认她这个孙女了,就连她父亲也不管她,这么一个一无是处的姑娘,嫁到自己家里来,那不是亏死了?</p>

想到自己以后非但不能从唐家和陆家得到任何好处,还要伺候这个祖宗,王兰的心情一下子就不好了。</p>

……</p>

早上,沈辰风起来的时候,衣服已经挂在一旁了,不过是王兰帮她熨的另外一套。</p>

他看着挂在这里的衣服,对着还在睡觉的陆琳琳问道:“我昨天拿出来的那套衣服呢?”</p>

陆琳琳昨晚因为有心事,睡得晚,这会儿才七点多,听到沈辰风的话,道:“不知道。”</p>

沈辰风走了过来,把她从床上拽了起来,“我让你熨的衣服。”</p>

她看着他,才想起那套被自己熨坏了的衣服。</p>

陆琳琳道:“我第一次弄,不太会,就弄坏了,所以妈重新帮你熨了这套,你穿这套去吧。”</p>

沈辰风听到陆琳琳的话,觉得无语,“你不会做为什么还要去做?”</p>

一大早,陆琳琳听到这里,其实有些蒙。</p>

她看着沈辰风,道:“我只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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