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思归的条件其实很简单。</p>
“看小姐面相,就是个好人。只不过我们这做父母,总是操心得更多。我知道这有些不合情理了,但请小姐能不能也给我立个字据?我不要府上的卖身银子,只要写上在我女儿十八岁前,给她嫁个清白人家便好。全当是给我们这当爹娘的做个安慰,行吗?”</p>
这个倒是可以。不过徐妈妈却提出反对意见,“这婚嫁之事有时要看缘份的,有时说定了合适人家,也未必能作准。别嫌我乌鸦嘴,可确实有这样的,比如说好了亲事,对方又要服丧。或是有些杂七杂八的缘由,那可怎么办?若规定了时间,反倒怕为了嫁人而嫁人,就挑不到好的了。”</p>
这话也有道理,汪思归想想,“那就定在二十岁如何?我女儿翻过年,今年就算十四了,到二十还有六年时间,总可以解决了吧?”</p>
这个可以。</p>
宁芳作主答应了下来,亲自提笔写了份契书给他。</p>
其实双方都知道,这样的文书比不得卖身契,只是个道德上的约束,若宁芳不遵守,汪思归也一点办法没有。</p>
只是这凡事习惯要一个白纸黑字的做法,宁芳只觉颇为眼熟。那象谁呢?</p>
只一时来不及细思,她还是命徐妈妈拿了二十两银子出来,“就算这个钱汪大叔你不要,也得给念葭姑娘收着,否则事情便办得不明不白,至多留着给她日后添妆了。”</p>
汪思归知道,宁芳不留这个漏洞,也是怕日后有个万一。但也不能责怪人家的小心行事,所以他当着宁芳的面,把银子收了。</p>
并且告诉女儿,“以后你就在宁府安心住下,好生跟着小姐,跟着管事妈妈们学本事。别和人争吵,要学会照顾自己。不要老想着给我们写信、带东西的麻烦别人,若是实在想不过了,便把信和东西都攒着,以后每年爹会来看你一次,自会把东西带回去。”</p>
汪念葭给她爹说得眼泪在眼眶里直打转,只顾拉着她爹的手,也说不出话来,令人看着鼻子发酸。</p>
汪思归狠心挣脱了女儿的手,对着宁芳再拜一拜,“往后,就全托付小姐了!”</p>
然后,他头也不回的走了。</p>
汪念葭掩面大哭,宁芳也红了眼圈,命徐妈妈去送一送。</p>
只是出院子时,恰好和议事归来的夏珍珍遇上了。</p>
徐妈妈忙拉着他回避,汪思归知道大户人家规矩大,忙低头躲得远远的。</p>
夏珍珍只匆匆扫了眼背影,只觉有些莫名眼熟,倒也未曾留心。只回头听说女儿还是把小汪姑娘买下了,马上记起另外一件事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