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头版头条刊登了一件事情。</p>
有一个叫做杨忠军的市民父亲病重,市面上的药物对这种疾病束手无策,他经人介绍到国外购买了一种叫做依鲁替尼的药物。</p>
这种药物对父亲的疾病很有效。</p>
父亲服用后病情大大好转。</p>
出去热心,杨忠军在父亲的病友群里分享了这种药物并且为很多人做了代购。</p>
虽说是代购但是杨忠军没有赚取其他病人的任何钱财,只是过去为父亲买药时多捎一些而已。</p>
甚至。</p>
他连中间的路费都是自己掏的。</p>
杨忠军本来以为自己做了好事儿,哪里知道祸从天降,警察突然闯入他的家里以非法买卖,传播假药的罪名将其逮捕。</p>
杨忠军学历不高,甚至可以说是个法盲,他不知道自己如何错了,难道他好心救人也是有罪的?</p>
《深城特区报》发表评论:“只要药监局认可,批准生产的药物能够在华夏流通和使用,而杨忠军所代购的是一种叫做依鲁替尼的抗癌药物,这种药物根本没有在华夏通过审核,不能流通。”</p>
大法官刘法官对此发表了评论:“药物的专利权为二十年,销售期为十年,在销售期内就算是其他公司获得了该种药品的生产方法也不能进行生产和销售,这些规定可以导致某种新药的价格过高,因为新药的价格不受市场规律的影响,这样做也是情有可原的,像依鲁替尼这样的抗癌药物研发的成本很高,至少在七亿美金以上,公司要收回成本甚至赚钱必须增加销售价格!”</p>
刘法官是人民大学法学院的院长,同时兼任着全国最高法大法官的职务,在法律方面是很有权威的。</p>
同时。</p>
刘法官桃李满天下,对各个律师事物所、律师协会,甚至是法律编篡,修订委员会都是有影响力的。</p>
他的话基本上就代表着官方论点,杨忠军很可能是要被判刑的。</p>
《深城特区报》这篇文章的副版,还摘取了编辑的意见:</p>
“首先我对周德律师事物所肯接这样一个公益性的案子的做法表示感谢,其次我同样支持杨忠军无罪的看法,杨忠军是一个孝子,同时也是一个好人,我认为一个没有从中渔利,并且给了别人继续活下去机会的人应该被判刑待在监狱里!”</p>
“依鲁替尼这种药物是美国生产的,仿制品是印度制造的,我们为什么要维护美国的利益,为什么要同意他们生产和销售暴利产品!”</p>
“如果华夏有这种药物买,哪怕是比印度的仿制品贵一点儿,我想我们的患者都会买国产药的,可是华夏没有这种药,难道要我们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亲人等死吗?”</p>
“一边是十一万一瓶的美国药,一边是一万一一瓶的印度药,我想很多人都会选择印度生产的药物吧,至于有没有遵守专利权相关法律是印度药厂的事情,我们只是消费者而已啊!”</p>
“难道我们堂堂大中华竟然没有人能够制造、生产类似的药物,我们在医药方面的科技竟然还不如阿三他们?”</p>
“不是有一家叫做什么新德药业的企业吗,不是说他们的科技很厉害,连美国的大药厂都被干翻了吗,怎么生产不出依鲁替尼这样的药物?”</p>
“可悲啊!”</p>
做为癌症后期的一种理想用药,聂晨不是像报纸编辑所说的那样,他无法制造出类似的药物,甚至根本就没有关注过这种药物。</p>
他对依鲁替尼类似药物是有过关注的。</p>
甚至。</p>
他在研究其他化疗药的时候,就在实验室里研究过相关药物。</p>
当然,有很多超前知识的聂晨根本不屑于研究类似的物质。</p>
他选用的是一种更加高效、副作用更少的物质。</p>
先期的实验室研究工作早就完成。</p>
——内容来自【咪咕阅读】</p>
(/96444/96444314/3475709.htm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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