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详细了解才得知,原来,王向军在FKS虽然是经理,但自认为毕业于清华大学,应该有更好的发展空间。但FKS“台大为主、陆干为辅”的制度,让他上升空间非常有限,于是就心生不满。没想到,这不满很快被四处挖墙角的BDY看在眼里,2006年5月初,就派其行政总裁与王向军进行接触,并进行了重要的工作讨论。于是,王向军开始将《2006年FKS手机业务一季度指标状况》等等内部财务资料,直接电邮给BDY行政总裁及付志宝。得到这些资料,付专宝立刻专门组织人员进行分析,很快破解了FKS的商业机密,包括哪些产品赚钱,跟客户的报价等等细节。直到同年6月初,王向军才申请辞职并获批,然后不顾当初和FKS签订的保密合同规定,直接跳槽去了BDY。
这让总裁十分震怒!
同年7月,FKS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控告王向军等人在跳槽到BDY后,泄露了FKS的商业机密,并索赔500万元。
2007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委派北京一家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在北京为“FKS诉讼BDY恶意侵犯其商业秘密案”进行司法鉴定。在听证会上,FKS批出,BDY在2005年增长了180%,较2004年更是增长了4倍之多。这种爆发式增长极不正溃,与FKS公司的商业秘密大量流失、大量员工跳槽,在时间上是相互吻合的。
一个月后,司法鉴定中心的第一批鉴定报告出炉:王向军等人的移动硬盘中,有118份FKS文件,其中79份是非公知信息。据悉,第一批鉴定报告有八千多而,36卷,重60多公斤。但面对铁一般的事实,BDY方面却坚持认为,鉴定报告及相关附录的大部分内容,系FKS单方面提交的,BDY对此毫不知情!
同年10月初,FKS以盗取商业机密为由,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诉讼,并索赔56亿元。BDY原计划在10月底将手机业务在香港分诉上市的计划,不得不推迟。BDY当然不甘于,于是,在第一次上市申请过后,继续提出上市申请,FKS再次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新诉讼。就这样,BDY反复申请上市,FKS反复提出诉讼。因为受到FKS阻挠,BDY被推迟半年上市!
这让付志宝非常恼火,多次在公开场合指责FKS是在“故意捣乱”!
2008年5月,双方案件终于迎来转机。市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后发现,BDY的内部邮件中,不但有FKS的商业机密,还有BDY的法务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王向军等人删除犯罪证据。如此一来,此案就不仅仅是普通的商业侵犯案了,还可能涉及犯罪,需要追究相关当事人以刑事责任。于是,FKS立刻撤销了对BDY在大陆的民事诉讼,转为刑事诉讼。当月,BDY一名执行董事被拘留。随后,王向军等五名员工也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但是,BDY很快发布公告称,那名执行董事,其实在被拘留第四天,就因为证据不足出来了,而王向军等五名员工,则在定罪前,己经与BDY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此次被判刑,属于个人犯罪,与比亚迪无关!
听到这里,康继业忍不住问道:“王向军他们被判刑,真的与BDY无关吗?”
我不屑地撇撇嘴:“当然有关!王向军等人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都知道窃取商业机密的后果。而且,这些商业机密,对他们个人而言,毫无价值。只有被BDY掌握,才会发挥最大的价值。在BDY的怂恿和高额利诱下,他们铤而走险!所以,在这件事情上,BDY才是最大的赢家,他们利用这些商业机密,在短时间内复制FKS的商业模式,迅速成为手机代工业务的后起之秀,赚取了超额利润!”
听到这里,康继业的脸色己经变得铁青,咬牙切齿道:“真是太卑鄙了!”
我点点头:“谁说不是呢?”然后喝了口水,继续叙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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