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最后的就是那个傻小子,离得越近,她也看得越发清晰起来。
只见他乌黑的墨发湿漉漉的垂在脑后。
白净如玉的脸庞,透着几分冷意,剑眉之下,是一双好看的桃花眼,比起之前,更显得魅惑了几分。
高挺的鼻梁下,是如花一样粉嫩的唇瓣,正微微翘起。
身上穿着一套褐色的麻布衣服。
从哪儿看,都是很普通的五官,且略显稚气,凑在
一起,却好看的让人移不开眼!
程宝玉咋了咋舌,古代果然产帅哥,这傻小子还真像他说的一样长的很好看。
程宝玉指着两人身后的人,朝马大夫道,“马大伯,就是那个小子了。”
马大夫捋着胡须,点了点头,他早就注意到这个小子的手了,垂在一旁,看着就不正常。
待得到了近前,这傻小子立马原形毕露,一阵风似的跑到程宝玉面前。
“姐姐,我长的好看吗?看了我这脸,你是不是能多吃几碗饭?”
程二嫂听见他的声音,也不揉了,立马把鞋子给程宝玉套上,姑娘家的脚可不能让外男看了。
傻小子歪着脑袋朝程宝玉笑,眨了眨那狭长的桃花眼。
像极了卖萌的宠物,让程宝玉有点手痒,想撸。
果然,帅的人,就算卖萌那也毫无违和感,并且让人赏心悦目!
程宝玉把手缩了缩,面无表情的微微颔首,“你不是手痛吗?让马大伯给你接上就不痛了。”
傻小子这才转头看向坐在一边的马大夫,脸上笑容都敛了去。
“你就是马大伯?你快给我看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