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滴答滴答。
滴答
阴暗,潮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酸朽的味道。
少年缓缓睁开眼。
看着熟悉又陌生的场景,脑子微微有些发胀。
陌生,是因为不久前他还是一个社会三好青年,但不巧赶上了低俗的穿越潮流,来到了这个陌生的世界。
熟悉,是因为他来这鬼地方已经三天了
这是一间简陋的房子,姑且称之为简陋。
土石砌成的墙上,有一片片的青苔,是因为屋顶漏雨的原因。
窗户是两根破木条拼凑的,搭了个十字,即还算讲究,又确实敷衍。
屋内除了杂草上铺着的那一张草席,其余什么也没有,索性现在刚入秋,还不算寒冷,只不过下雨天屁股会湿哒哒的而已,就譬如当下,少年下面已经湿了。
至于其他的家具
没有了,毕竟是捡漏的房子。
索性,屋子绿化还算不错。
由于雨水的过分滋润,房间里可谓是绿意盎然,以少年平躺的姿势,睁眼便能看到几颗小草从房顶倒立着长出,又害羞的弯曲着回去,欲拒还迎。
头顶一片绿,生活过得去。
“我去你么的小星星,这生活也不行啊老铁。”
少年在心里咒骂了五分钟,这才极不情愿的起身,在怀中掏出半块黑乎乎的东西啃了起来。
黑面包,是当地的土特产,虽说是面包,实际上比放了三五天的馒头还硬。
少年琢磨着,除了吃,遇到危险时,这玩意儿应该也可以拿来当武器。
屋里光线昏暗,低头啃食的少年看不清表情,尽管新的开始极不如意,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饭还是要吃的。
吃饱了,才有力气去找下一顿。
少顷后,少年将剩下的四分之一块黑面包塞进他那脏兮兮的衣兜里,今天的晚饭没落实之前,这仅有的一点点余粮可能是他活下去的本钱。
这个世界,仿佛对他这个新来的很不待见,处处充满着恶意。
他,本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早餐结束,少年又从怀里掏出一物。
而后小心的,平摊在草席上。
那是一卷羊皮,上面几排墨书的小字干得发灰,很是陈旧的样子。
——————
吾儿
事不由人,该此一别,殷离于襁褓之纪,为父痛心,且望吾儿长岁平安,少乐而茁于青。亦勿忘修心正性,立德立行!今朝辞去,或许再无相见之日,字之吾儿日德,望吾儿能有大日照育万物之德性。
苟父留。
——————
这是一封羊皮信,信上的内容言简意赅。
为父要抛弃你了。
给你起个名字,叫日德。
你姓苟。
看着这卷羊皮纸,少年再次陷入沉思,他已经记不清楚,这是他这三日以来第几次翻看这封信了,这信,是关于他身世的唯一线索,不过看来看去,似乎也只有个名字。
“苟日德。”
好球!
多棒的名字啊。
简直让人拍案叫绝。
想要从信中找出一些线索的想法再一次破灭,思绪不受控制的开始狂躁,上一世单纯了二十几年的他终于体会到什么叫做“怀恨在心”------对信中那自称“为父”的家伙。
“应该不是亲生的吧”
苟日德,那是人名吗?
“我与阁下素未谋面,这简直欺人太甚!”
少年深吸口气,这已不知是第几次因为接受不了自己的名字过于新颖,从而产生目眩头晕,呼吸困难等症状。
“我要改名字,不,我要改姓氏,改爹!”
这个想法再一次的在少年脑海中浮现,根本抑制不住。
但是下一刻,又悄然的沉寂回心里。
对于这个世界自己的亲生父母,自己真的一点都不在乎吗?他或许是不在乎,但这个被他占据身体的倒霉蛋呢?
苟日德本来不叫苟日德,他来自一个叫地球的地方,现在的情况,应该是小说中说的穿越吧,在地球,他叫肖重明,三天前的晚上熬夜玩了几把一个叫“云顶之弈”的游戏,五点入睡,醒来后便在这里。
而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是一个监院的孤儿,十四年前,和那卷羊皮信一起放在监院门口,两年前,因为到了年纪,被赶出监院,之后以乞讨为生,三天前,饿死在这屋子里,然后被他魂穿,享年十五!
简洁明了的一生。
这些,都来自于这具身体残存的记忆。
“灵魂互换吗?还是单方面的灵魂附体?”少年没想过,这世界上当真存在这么扯淡的事情。
不过三天的时间足以让少年接受现实,既来之则安之。
重要的是这一世,这个被他魂穿的家伙,到死心里想到也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找到自己的生父生母。
几乎执念。
“如果自己把名字改了”
那么那封关乎这具身体身世的羊皮纸就将变得与废纸无异,想要弄清自己的身世,找到这一世的父母,将更是难如登天。
这个被他占据身体的家伙,执念怕是要落空了。
少年心中再一次叹息。
“哎,罢了罢了。”
“既然占据了这具身体,那么也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前身这个未了的心愿,就由自己代替完成吧。”
既然要替前身完成遗愿,那么名字就是唯一的线索和凭证,自然是不能改了。
再次陷入愁绪中,少年认命般再叹一口气。
“该死的我果然是个心软的男人吗?”
不如意事常,
可以语人无二三!
比如我叫苟日德
关于信中的那个“为父”,少年只希望对方长命百岁,不要走得太早。
监院,类似于前世的孤儿院,这是苟日德所了解为数不多的信息之一,对于这个新世界,他既好奇,更多的是忐忑。
他所在的地方叫做黄水镇,也被当地人称之为“荒镇”,镇上人不多,但也不少,至少各行各业都有,也算“五脏俱全”,走商的,贩足的,务农的,唱戏说书的还有监院和监院的护师,夫子,还有佣兵,以及衙门的人。
后三者,属于是“人上人”,至少在苟日德看来是这样的,特别是佣兵和衙门里的大人。
那些都是有大本事的人。
佣兵们不常见,高来高去的。
衙门的大人倒是偶尔能看见,但也不敢靠近了看,那些家伙,可随时都带着刀。
除了那些体面人,而像苟日德这样没什么谋生手段,连饭都吃不饱的,黄水镇上也有很多。
苟日德不但是其中之一,而且算是混的最惨的。
前身是个乞丐,但他现在已经决定转行,准备放弃“要饭”这门光荣的职业。
所以,他现在是,一名被饿死,又活过来,又即将被再一次饿死的乞丐。除了乞丐,实在找不到合适的词语形容他当下的处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