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撕开一块,喂给了那只炭烤爪子的野狼。
野狼大抵被101警告过,很客气的咬了两口鱼肉,又吐了出来。
真是难吃。
它要是有表情,现在大抵就该呸呸呸了。
陈冬青看着地上的鱼皮,稍微有些抱歉。
她重新撕开一块鱼肉,递给那狼,那狼却说什么都不吃了。
它拒绝吃这种败坏它舌头的玩意儿。
陈冬青觉得有些浪费,塞进了头狼的嘴里。
头狼:“”
看着101威胁的目光,头狼无奈,只好咽了下去。
不过也不太难吃,至少没有之前那只狼表现的那么糟糕。
而且,作为头狼,它可不能表现出太多被强迫的感觉。
否则,它以后要怎么在队伍中树立威信。它要怎么服众?
打掉牙往肚里咽的结果就是,陈冬青干脆将一整条鱼都塞进了它的嘴里。
头狼:“”怎么办呢?只好强忍着眼泪吃了啊!
这边,头狼哭唧唧的吃了一条烧焦的烤鱼,另一边,陈冬青兴高采烈的继续烤另一条鱼。
大抵是承了女爵的血脉,陈冬青的伤好得很快。
不出三天,她就已经能上树摘果子,下树摸鱼了。
群狼也在她的带领下,成了丛林一霸。
至于101
它成为群狼一霸,坐在头狼的脑袋上,挥斥方遒。
头狼起先还会反抗,可不知道101给它洗了什么脑,让它觉得头顶一只小白猫,显得无比威风高尚。
它要做丛林中,最骚气的狼!
大概让它的祖先听到它这样想,能气得棺材板都给它掀翻了。
虽然狼也不存在什么棺材板。
在丛林里当了小半年野人后,陈冬青身上的伤好的七七八八,也制定好了完整的计划。她和狼群分别,踏上了新的旅程。
头狼依依不舍,将陈冬青送出了丛林很久,快要抵达人类村庄时,才返回了丛林。
据说,后来在那丛林里,打猎的猎人经常会看见一只狼带领着一群狼,头狼的头顶,还顶着一只不知从哪里寻来的布娃娃。
如头狼所愿,它成了这片丛林之中,话题最高的狼。
在它狼生得意洋洋的时候,陈冬青正和101小心翼翼接近市区。
如同陈冬青所猜想的一样,经过小半年的时光,女爵虽然还在寻找玛丽的下落,但已经没有那么严格。
记得头几个月陈冬青打探消息,顺带买两件衣服的时候,就被人认出来,差点带进了监狱。
要不是101机灵,将陈冬青拉进系统里,她多半就要被逮个正着。
现在,她穿着厚风衣,戴着一顶近乎夸张的帽子,走在路上也没有人多看她一眼。
毕竟城镇中,巨大而又夸张的帽子,是一种流行。
陈冬青将帽檐往下拉了拉,使了个虚假身份通过关卡,坐上了一架牛车。
拉牛车的农夫是个憨厚的中年男子。常年的风吹日晒,叫他的脸上刻满风霜,皮肤呈麦色,和他骑着的黄牛颜色很像。
“小姑娘一个人是要去哪里?”农夫大概是个耐不住寂寞的性子,一闲下来就开口想要找个话题。
陈冬青也正愁没有人套话,只盼着农夫能够多知道一些事情。
“我听说城里有一家斗场。”陈冬青不徐不疾,“在那里做活儿能得两枚金币,所以我就来试试。”